※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pk0943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新聞] 售補習班盜印講義及上課錄音檔 恐觸法
時間: Sun Sep 2 15:33:29 2007
售補習班盜印講義及上課錄音檔 恐觸法
【記者林芳如報導】在補習班上課,將講義翻印或是將自行錄製的錄音檔複製販賣給他人
,您知道會觸犯著作權法嗎?去年有位想考公職人員的民眾,因為不想花錢到補習班聽課
,於是上網買了某知名補習班的複製講義和錄音檔,之後他在網路進行販賣交易,經過補
習班人員發現檢舉後,因為違反著作權法,遭到板橋地院判處緩刑兩年。根據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網站中詳細描述到「重製權」的概念:「著作人本身,對於自己的作品享有重製的
權利,重製的方式有影印、錄音、錄影、掃描等等。但這些動作都必須經過著作者的同意
,否則就會違反著作權法,而且刑罰並不輕。 」淡江大學財金系二年級林同學說:「
我真的不知道有這種販賣講義和錄音檔的方式,雖然這個方式可以省下一點補習費,但我
還是覺得自己在教室上課比較容易專心,而且也比較有效率。」經濟系二年級王同學表示
:「我已經決定未來要去補習班補習了,所以完全不會考慮買別人的講義和錄音檔,不過
我並不知道這種方式會犯法。」大傳系三年級吳同學則指出:「有聽過這種方式,但還是
覺得自己上課會比較實際。而且資料汰舊換新,去年的講義可能已經跟不上今年的趨勢了
,考題趨勢是年年都不同的,所以完全不會因為價錢比較便宜而選擇買別人的講義和錄音
檔。」中文系三年級陳同學也說:「之前因為研究所補習班學費太貴,的確想花錢買別人
自行複製的上課講義和錄音檔,不過因為價格也沒比較便宜,而且自己親身去上課所學的
東西會比較多,所以就放棄了,沒想到這居然也會觸犯著作權法,好險我沒有買。」化材
系三年級李同學表示:「開始補習之前我就覺得補習班學費很貴,所以打算考完研究所後
,將上課講義賣出去,好賺回一點補習費,現在知道這樣會違反著作權法,我已經打消這
個念頭。」
如發現製造或販賣盜版光碟、大補帖等違法者,可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經濟組或各分局刑
事組、法務部調查局所屬各調查處、站等警調單位檢舉,亦可以免付費電話080211039向
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提出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3.2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