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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弟在想一個稅負改革的問題, 原因是,重翻大前研一的M型社會,以及看到北歐某國恢復財富稅, 於是在想,台灣的「老人少子化」情況越趨嚴重, 以及很多人是領「死薪水」的,且另有一堆人財產多但收入少, 如此,以「累進所得稅」為主體的台灣,是否能改變這樣的結構呢? 我意思是,改以財產稅附加價值稅為主體, 而所得則變成國民年金與社會保險的稅基, 財產稅稅率採「累進制」,資產範圍採嚴格法律衡量,稅率設在0.5~2.5%間, 附加價值稅則以「最終交易金額*稅率-上回交易金額*稅率」,稅率設在1~2%間, 但可立法扣除部分「必需品」的稅率,或者可以國民年金或財產稅抵銷之, 以上兩者,應為「主要賦稅」代替目前以「所得稅」為主要稅負 財產是存量或許會招致「重複課稅」的批評,但若把所得稅改以「強制儲蓄」方式, 則所得除消費(民眾)或投資(廠商)外,剩餘部份將成為儲蓄累積至「財產」, 我們把財產稅稅基定義某一範圍內,並設定免稅財產金額, 且在所得稅被免除後,將有延後課徵的效果,對於工作初期的薪水族吃香些, 至於老人、兒童,每年由政府給予「年金」,也是可以促進消費並滿足生活所需的, 如此,只要剩下「契稅」與「移轉稅」,連「遺產稅」都能廢除,可節省很多問題! 國民生產毛額(GDP)有生產面、支出面與分配面等三種算法, 而生產面則以「附加價值法」為計算方法,附加價值稅可以說直接與GDP掛勾, 可以更方便計算稅收狀況,並可以充分計算稅負融通下的政府支出效果, 在與「財產稅」一起合作下,可以防止財富分配不均,也可以控制景氣過熱, 我們總是擔心所得分配的問題,但真正的問題卻是財富分配的問題, 因為所得往往來自於財富所得,而且造成所得分配不均也是財富分配不均導致的, 另外景氣過熱或過冷時,附加價值稅成為體制內部的「自動調整機制」 至於「所得稅」改以輔助地位,使之成為國民年金基金、社會安全捐的基礎, 其功用除了社會保險(如健保等)外,將成為「強制儲蓄」的手段, 可以讓老人、兒童得到較多照顧,薪水族負擔也會變很小,因為稅率可能只需2~5%左右, 另外,加上規費與一些菸酒健康稅等特別稅收,政府財源算廣且充分, 剩下的就是「如何控制政府支出」了 我認為,台灣要成為社會國,但也不能放棄市場經濟的制度, 因為,只有在「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下,人們才會求進步, 而經濟發展所仰賴的也是競爭,政府是不能干涉經濟的,否則只會造成資源扭曲, 公共建設與公共財的投資是政府重要功能之一,但是卻不具有品質的可要求性, 那麼,一方面廣徵稅源,另一方面減少政府開支與減少公債,是重要的! 而目前政府還有兩個重要職責:環境保護維持法律, 所需要的經費只有「替社會擦屁股所必須的開支」, 真正的社會責任在政府,而非企業或民眾,否則要政府何用? 追求利潤、改善自身生活屬私部門(民眾與廠商), 維護社會公益、環境保護屬公部門(政府), 我認為這就是現在化的社會分工, 而稅負結構的改變應該也要「符合此等程度」的要求! -- 經濟學研究方法:  1.將數學作為簡略表達的語言 ---> 2.一直這樣做直到你完成為止 ---> 3.翻譯成文字 ---> 4.透過例子證明他們在真實生活的重要性 ---> 5.把數學燒掉 ---> 6.如果無法在第四項成功,請把第三項燒掉 馬歇爾說,他常常在作最後一項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7.44
sunnymiruko :藍綠都是依賴財團 靠他們很難! 09/25 01:56
stevegreat08:那麼民眾的能力呢 創制的能力呢 真想做事的自可有創 09/25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