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環境攝影比賽簡章
http://sixstar.cca.gov.tw/02_news/detail.php?fID=2&ID=4921
一、活動宗旨:
藉由影像紀錄自己居住周遭環境受到污染或傷害程度,喚起民眾深藏心中的環保原動力,並以關懷帶動更多民眾落實環保行動。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攝影主題:
(一)痛與悔組:讓人怵目驚心,痛入心扉的環境污染或傷害。
(二)環境重生組:呈現台灣各個角落讓環境重生的作為,令人感動效仿。
四、參賽資格: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以負片或數位拍攝,並沖洗成6吋×8吋照片(連作四張以內,請自行依順序貼好)參賽。
六、參賽辦法:
(一)用相機拍下畫面,並以100字以內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表達對生活周遭環境的關心。
(二)填寫「參賽表」各項資料,並粘貼6吋×8吋照片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台北市中華路1段41號7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三)同組主題之作品,每人參賽以3件為限。
(四)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等影像處理。
(五)得獎人接獲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內提供作品負片或數位高階電子檔,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則不替補。
七、收件日期:自95年4月22日至95年6月22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憑)。
八、作品評選: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公開評審。
九、得獎公布:除具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95年8月在本署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十、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金像獎:每組各1名,每名頒給3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銀像獎:每組各2名,每名頒給2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銅像獎:每組各3名,每名頒給1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每組各5名,每名頒給5千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表(1)(2)請詳細填寫,否則不予評審。
(二)作品應為本人作品,如冒偽、抄襲、拷貝別人作品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
(三)參賽作品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但著作者得以其原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五)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六)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項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每組銅像獎(含)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個獎,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依法預扣15%所得稅。
(八)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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