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verT:這個事業者提出告訴而已,三萬元是和解條件,還沒宣判結果 06/30 23:21
→ riverT:就算要負刑責,應該也是上傳到網站的人需要負責 06/30 23:21
根據著權法,並不是只有原始上傳者違法
只要你上傳、轉貼任何違法影片,業者告你,你都逃不掉
這些沒什麼好爭議的,帳號是你的,連結是你轉的,除非你能證明帳號被盜用
業者提和解,擺明是要賺錢,著權法第92條是告訴乃論,和解就撤告
你當然可以選擇不和解,讓他告,雙方上法庭
你可以主張分享非營利,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不構成影響
但萬一法官不買你的帳,判你敗訴,就不是光三萬元了事
刑罰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不是易科罰金,而且對方還可以提損害賠償
另外,第92條講的是「擅自」,就算你不知道也一樣觸法
Youtube明知違法不下架,那是業者跟Youtube之間的問題
業者要不要告Youtube或是原始上傳者,那也是他的決定
通常這種事情,都是挑軟的吃
告Youtube不見得討得到便宜,偉哉著權法列了一堆網路平台免責
但一般民眾多半選擇花錢消災,業者吃定你不敢賭上法庭
另外,這個案例還是花錢就能消災
要知道好萊塢八大片商在台成立專門取締侵害著作權的基金會
一向都是不和解,人家不要賺你這幾萬塊,要把你告到怕
雖然他們過去都是以抓賣盜版為主,但難保不會開始抓網路
一旦被他們告,你最多爭取緩刑,錢照罰,案底照樣有,想花錢和解都沒輒
講這麼多,也不是要恐嚇大家
自己貼連結前多想10秒鐘
沒在怕就放膽貼,但我已經盡告知義務了
※ 編輯: chinlinw 來自: 118.165.233.210 (07/01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