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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全國中正盃大學暨中學校際籃球賽競賽規程(草案)
1、宗 旨:為落實教育部推展校際籃球比賽,並提昇國內大學、中學籃球運動水準。
2、依 據:教育部 台體( )字第 號函核備辦理。
3、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中辦室。
4、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籃球協會。
5、比賽組別:(1)大學男子甲一級(2)大學男子甲二級(3)大學男子甲三級(4)
大學女子甲一級(5)大學女子甲二級(6)大學女子甲三級(7)高
男甲一級(8)高男甲二級(9)高男甲三級(10)高女甲組(11)
高女組(12)國男甲一級(13)國男甲二級(14)國男甲三級(15)
國女甲組(16)國女組。
6、參賽資格:(1)各大學、中學籃球隊均可自由參加。高中組民國80年9月1
日以後出生;國中組民國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球員必須在
學學生、研究生。球員不得跨組比賽。
(2)大學組:依照本學期大專籃球聯賽註冊級別參賽(甲一級、甲
二級、甲三級)。
(3)高男及國男甲一級:上學年聯賽甲組高男、國男(前16強);
以及今年報名甲組比賽球隊;自願參加甲一組比賽球隊。
(3)高男及國男甲二級:甲組16強球隊第二隊;以及上年度聯賽分
區前八名、聯賽各縣市冠軍球隊;本會比賽一年內曾獲前六名球隊;
以及本會依照實力指定球隊。
(4)高女甲組、國女甲組:今年度聯賽報名甲組球隊;以及自願參加甲組
比賽球隊。
(5)一般組:未登錄聯賽甲組比賽名單、經本會依照實力審核分組。
8、比賽日期:99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共10日。(各組預計:預賽2-3天;
決賽2-3天。一般組賽期在前,甲組賽期在後)
9、比賽地點:苗栗市巨蛋體育館、苗栗高商體育館、大倫國中體育館。
10、比賽規則:採2010年國際籃球規則及本會網站公佈判例。比賽四節共40分鐘。
11、比賽用球:採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1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9月20日(週一)止。
13、報名地點:苗栗市復興路2段220之3號 苗栗縣籃球協會 競賽組 黃文海先生
收。聯絡:總幹事吳喜松老師0910-433-386
14、報名手續:(1)按表以正楷填寫報名表,並加蓋負責人印章。
(2)一律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並隨信封繳交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圓整。
(3)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繳交報名費,不予受理及不予編排
賽程。
15、抽 籤:99年9月23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
不得異議。
16、領隊會議:99年10月6日17點於苗商體育館會議室舉行,各隊派員自由出席。
17、注意事項:(1)各隊經費自理。球員必須攜帶學生證,蓋有本學期註冊蓋章
(2)球衣號碼請依照國際規則4至15號。隊名須有中文校名。
(3)報名後無故棄權或比賽發生打架、棄權之球隊,除報請教育行
政單位處理外,本會兩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承辦之球賽。
(4)比賽前各校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
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時,概由當事
人或該校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各隊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
會另有辦理場地比賽球員保險)
(5)球員可報名14位,上場僅能在14位當中登錄12位上場比賽。
18、申 訴:如球員資格發生爭議,需在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受理。其他爭
議則在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兩千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
出,以該會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抗議不成立時,保證金充作
獎品費用;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
19、獎 勵: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鼓勵之;前六名由大會在兩週內寄發學
校名次證明及個人成績証明。
21、附 註: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時亦同。
備註:各組賽程於99年9月26日(週日)晚間,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www.mba.org.tw 或中文網站:苗栗市籃球委員會 請參賽球隊自行下載,不另行寄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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