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scheng (阿海,你起來~~~~)》之銘言:
: 上述網址為"臺北市政府審查申請使用臺北小巨蛋公益檔期注意事項"
: 教育部辦這個比賽...是使用預算內的錢....
: 本來就不應該再收費...
: 更何況還有電視轉播,
: 如果還要再收費的話....那就會更商業!!
: 試問那收費之後,要怎麼分錢呢??
: 由教育部統一發放嗎???
: 還是說打進前十六強的才有錢呢??
: 打進四強的分更多呢??
: 不曉得原PO是不是忘了乙組的參賽學校....
: 如果真的收票了...那這些乙組的學校又該怎麼辦呢???
世運、花博這些也是政府出預算辦的比賽和活動
誰說教育部辦的比賽就不能收錢
收到的錢就直接繳公庫阿,
也可以成立專戶供辦比賽,或者做補貼球隊參賽的車馬住宿費等。
當然還可以做補助資源短缺學校之設備經費等其他用途。
為什麼一定要分掉。也不一定要每一場都收。
反正都是公用,沒收的場次就沒收,有收的有收,有什麼好該怎麼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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