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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scheng (阿海,你起來~~~~)》之銘言: : 上述網址為"臺北市政府審查申請使用臺北小巨蛋公益檔期注意事項" : 教育部辦這個比賽...是使用預算內的錢.... : 本來就不應該再收費... : 更何況還有電視轉播, : 如果還要再收費的話....那就會更商業!! : 試問那收費之後,要怎麼分錢呢?? : 由教育部統一發放嗎??? : 還是說打進前十六強的才有錢呢?? : 打進四強的分更多呢?? : 不曉得原PO是不是忘了乙組的參賽學校.... : 如果真的收票了...那這些乙組的學校又該怎麼辦呢??? 世運、花博這些也是政府出預算辦的比賽和活動 誰說教育部辦的比賽就不能收錢 收到的錢就直接繳公庫阿, 也可以成立專戶供辦比賽,或者做補貼球隊參賽的車馬住宿費等。 當然還可以做補助資源短缺學校之設備經費等其他用途。 為什麼一定要分掉。也不一定要每一場都收。 反正都是公用,沒收的場次就沒收,有收的有收,有什麼好該怎麼辦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