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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他道歉很XX 星期二的時候,一大堆動保人士衝著他的那個斷章取義的動態 就通通跑去世貿大廈 結果有白目媒體就弄了一篇新聞(這個在黃先生的塗鴉牆上有) 然後這時候黃就道歉了,過沒幾小時, 新聞見報,然後黃先生的塗鴉牆貼上了那個新聞 雖然裡面沒指名學者是李老師,但很明顯是衝著她來的 黃先生雖然有在他的塗鴉牆道歉,但是又貼了那個新聞 於是一堆不明就理的xx人士,就在那篇新聞下面繼續謾罵,完全無視黃已經道歉 然後那個是爽報的新聞,在下面有開放FB留言,也是一堆xx在那邊罵來罵去 這時候已經道歉的黃先生卻從來沒有在他的塗鴉牆,或是在新聞底下的留言中 有任何的澄清 其實我很想在老師塗鴉牆下面把這件事爆出來 但那只會越演越烈,所以就算了 但是真的讓人很......... 至於老師的解釋,你稍微把整個留言看下來,大概也猜得到 因為動保法沒有明確規範,也沒有排除民法的適用 所以具體而言就是要回歸民法上有關占有的規定 老師那天講的其實就只是占有的要件 動保人士自己不讀書就算了,還在那邊一直說有解釋空間 動保法沒規定,就回歸民法 有沒有動保人士只看動保法就以為能規範動保的法律只有動保法的八卦? 至於一堆在那邊吠說要老師澄清的,那就不用說了 老師才不想鳥你們哩 下面這段是老師曾經在少事法上面說過的逐字,每次看都覺得讓人頭皮發麻 (尤其是如果你有聽過老師的聲音, 搭配起來的話) (老師說到他在走少年事件)弄完之後,我繼續遭到司法院的揚棄,司法院說:「這個 人不能讓他踏進一步!他會毀了我們司法的純潔,因為這個人非常骯髒!」我被排除 好幾年,又回去好幾年,又被排除好幾年;我始終不能站在領導少年司法的最前端, 我沒有辦法做這種前瞻性的思維,或是政策性的決定,為什麼?因為台灣的官僚!但 是某種程度上,我如果變成師大大老,我有這個資格站在這裡跟你講:「民訴是我立 的!家事審判法是我立的!拎杯就是民訴,就是家事審判法!」請問我是不是公平正 義?我是不是下山斬妖?是!但我是不是李茂生?不是! 李茂生一定處於邊緣; 李茂生一定是邪惡的;李茂生一定是跟別人不一樣的;李茂生一定是反法律的;法律 系的老師每一個都討厭他!這才叫李茂生!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我一生的反應而已! ※ 引述《ZanFu5566 (仁甫56 優質56 清新56)》之銘言: : 我回答一下~ : 我都有FOLLOW 李教授的動態 : 反正跑程式 閒著也是閒著 : 黃先生PO的影片我看了好幾次 : 我覺得老師好努力用簡單 平意近人的言語 : 去解釋那些法條 : 連我這種不懂的白癡都知道 : 他是在解釋 : 跟他自己心裡想的 毫不相干 : 所以才會說出 要修改法條 你也沒辦法..等等之類的話 : 可是動保人士緊緊追著 飼主這部分窮追猛打 : 自己理解能力差就算了 : 一群盲目的人 連影片搞不好都沒看完 : 下面的最佳評論也沒看 : 直接上去轟李教授 : 他的狗狗走的時候 我看到也很心疼耶 : 我相信李教授 不會是動保團體所描述的這種人 : 看了影片才發現他們真的腦腦+目三交 : 我記得那是諮詢會議吧 : 給你諮詢就不錯了.. : 還在那邊腦殘 鬼打牆 重複的話問一千次 : 之後在李教授的FB上 一堆人超不客氣 : 天啊.. : 難道你每天去餵流浪狗 就比較屌 可以拿這個來踐踏人 : 我在那邊PO文算是很客氣啦 : 不過都沒人按讚 ㄎㄎ : 可能是我寫的太中立了~~ 而且老師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整天喊著愛的人 老師講的不是愛,老師講贖罪,講merc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36.97 ※ 編輯: lichunism 來自: 140.118.36.97 (11/22 18:58)
ZanFu5566:不過整個版面看起來還是滿乾淨的 大家風度都很好 11/26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