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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tjedi (高雄硬梆梆) 看板 S_Link 標題 [速報]使用EzPeer下載未授權音樂 有罪! 時間 Tue Nov 25 13:40:58 2003 ────────────────────────────[←離開] [PgUp] [PgDn]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2003/11/25/technology/udn/4386740.html 使用EzPeer下載未授權音樂 有罪! 【記者 賴怡鈴/報導】 從EzPeer網站下載、重製未經授權的音樂,並提供其他會員使用的鍾姓青年,經過IFPI起 訴,檢察官於昨天認定,鍾姓青年違反著作權法,予以緩起訴處分,而該青年已於21日登 報道歉。 鐘姓青年因使用EzPeer網站,下載、重製並提供其他EzPeer會員下載、上傳及交換檔案, 侵犯台灣IFPI所屬12家唱片公司之著作財產權,經IFPI向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告訴後 ,檢察官於昨天認定鍾姓青年違反著作權法,但考量其年紀尚輕且屬初犯,在取得IFPI同 意給予其自新機會下,予以緩起訴之處分。 經IFPI與鍾姓青年和其家長溝通後,鍾姓青年承認未經錄音著作權人授權之檔案交換係屬 侵權違法行為,並同意檢察官認定其侵犯著作權、做出緩起訴處分後7天內登報道歉,該道 歉啟示亦已於本月21日刊出,而鍾姓青年承諾終止其EzPeer的會員資格,並保證不再犯同 樣錯誤,即日起,不再加入國內外任何未經授權之點對點(P to P)或其他型態之網路音 樂交換平台,從事任何格式之檔案交換行為。 由於這宗案件,IFPI再度呼籲,請國內網友勿存僥倖之心,在使用音樂交換平台網站時, 要先注意該平台網站所提供的音樂是否已獲得授權,也要注意在網路上做上傳和交換前, 是否也獲得合法授權,以免觸法,IFPI強調,絕不會輕易放過任何侵害著作權利者。 妳不要被我起訴了 我是正義的化身 不會因為是同學就放過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1.2.249 ※ 編輯: virus1 來自: 61.71.2.249 (11/2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