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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以考試定組別 家長批「侵權」
時間: Tue Jun 28 19:48:3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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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以考試定組別 家長批「侵權」
時間: 2005/06/28 Tue 16:13:23
以考試定組別 家長批「侵權」
記者林怡婷、李名揚/台北報導
新竹中學要求學生憑考試成績決定能否進入第三類組就讀,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包崇敏
說,「這是一種侵權行為,剝奪孩子的自由選擇權。」教育部次長周燦德則表示,選讀第
幾類組是學生與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學校只能輔導,不能限制。
周燦德指出,若學校是站在輔導立場,用考試幫助學生分析、了解自己的性向與能力後,
做出適當選擇,避免選錯方向,教育部很支持,但若校方規定考不好的學生,就不能讀第
三類組,是不可以的。學生有受教權和教育選擇權,不論學校如何規定,只要學生和家長
堅持要讀第三類組,學校沒有權力強迫學生不選讀第三類組。
包崇敏表示,類似竹中的作法於法無據,教育主管單位應該介入禁止這樣的行為,因為已
經違反教育理念。
包崇敏說,以學生高一的生物科成績決定,不就表示學校認為學生未來兩年不會變好。教
育不就是讓孩子藉由不斷的嘗試去學習嗎?」
台灣師範大學教授黃乃熒也表示,應該要尊重學生的選擇,學校遇到師資或分班上的困難
,也不能因為行政上的不便利,就要求學生不能到第三類組。
黃乃熒說,不管是第三類組可以選擇的科系較多,或者是第三類組的讀書風氣較好,學生
選擇第三類組是增加自己的機會,這樣的選擇是可以理解的,學校實在沒有理由用考試來
篩選學生。
【2005/06/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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