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2月9~12日〈星期一~星期四〉
貳、比賽地點: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52-16號。
嘉義縣立田徑場: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6號。
稻江科技管理學院: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51號。
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嘉義縣太保市學府路一段30號。
長庚技術學院嘉義分部:嘉義縣朴子市嘉朴路西段2號。
參、比賽組別:男子組、女子組。
肆、報名資格:
一、參賽球隊資格:符合大獨盃參賽宗旨之校系,以各校之系或獨立所為單位,各單位限
報一隊,每隊報名以18人為限,登錄上場球員以12人為限。
二、參賽運動員資格:
〈一〉以大會所邀請之大專校院系所97學年度上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含該系所
研究生)為限(不含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
學生)。
〈二〉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任何項目比賽僅能同時有一位選手出賽。
1.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
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
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每參賽單位於各類競賽限報一名專項體保生。
※註:非該項目專項體保生不在此限制。
〈三〉符合下列資格者謝絕參賽。
1.曾經入選國家代表隊選手。
2.現任社會甲組球員與職業球員。
※若違反以上規定之隊伍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伍之該項競賽成績及名次。
伍、報名費用:新台幣3,000元整
陸、比賽制度:
一、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二、複、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柒、比賽用球:
一、男子組用球
二、女子組用球
捌、比賽規則:採用FIBA現行國際籃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玖、一般規定:
一、球隊出場比賽前30分鍾,應將參加該場出賽12名球員之學生證正本或在學證明提交記
錄台,以備查驗。比賽前10分鍾未完成檢錄之球隊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二、運動員出場比賽時應攜帶選手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證件〈需蓋註冊章〉以備查驗,無法
提出者,不得參加比賽。
三、球員報名註冊後於第二次領隊會議確定即不得再要求變更,教練或隊長可在18名註冊
球員中,自行調整12名球員出賽。未經登記之球員,不准出場比賽。
四、比賽計時、記錄之工作,由主辦單位安排之。
五、本錦標賽各球隊比賽(決賽)結束後,即由主辦單位舉行頒獎。各獲頒名次、獎項之
球隊隊職員需留至頒獎典禮結束。
拾、特殊規定:
一、比賽球衣號碼一律規定,球衣正面或背面需有該球員明顯背號。
二、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鍾,有24秒進攻時間限制,死球、暫停不停錶,前三節最後10
秒鍾死球停錶,第四節最後2分鍾停錶,如遇延長加賽,亦是最後2分鍾停錶。
三、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
其餘人士得由承辦單位處理。
四、如遇有特殊情形,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得由主辦單位與相關參賽單位協調
,擇時補賽。
五、各場比賽進行時,如天然災害,比賽與否由大會審判委員及裁判裁定,各球隊不得提
出異議。
拾壹、獎勵辦法:
一、團隊獎項:
1.取前四名,贈與獲獎代表隊獎盃一座。
2.獲得前四名的選手,贈與獲獎代表隊選手個人獎狀一幟。
二、個人獎項:
1.晉級四強決賽隊伍之球員具有MVP遴選資格。
2.獲獎選手於本大會閉幕典禮公告並頒獎,贈與獲獎選手個人MVP獎座一座。
拾貳、申訴:
一、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參賽球隊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向該場地負責人申訴;若申
訴成立時,則取消被檢舉隊伍之比賽資格。
二、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依據國際籃球規則第46條第12項規定:裁判
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事項。且該場裁判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三、比賽過程中,球隊如對裁判權責之判決有任何疑慮,請教練以謙恭有禮的態度向裁判
溝通尋求解釋。
四、申訴程序:
1.應使用大會印製之申訴書,經參加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後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
2.提出申訴書時必須繳付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
收。
3.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含資格)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須依照本規程規定於比賽
表定時間結束後20分鍾內補具正式手續。
拾參、罰則:
一、參賽選手不論在個人或團體比賽期間倘有資格不符而出場比賽者,經證實即沒收比賽
成績和名次且申訴以前失敗之各隊,不予重賽。
二、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遇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
事件發生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籃球
代表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情節重大者,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三、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立即處以禁賽1場,如有情結重大者則取消
後續比賽資格。
拾肆、雨天備案:視天候狀況,請依2009年大獨盃官方網站公告為依據。
拾伍、保險:請參賽球隊自行投保。
拾陸、所有賽事相關事務(包含賽制、競賽規則等),請密切注意大獨盃官方網站。
拾柒、本競賽規程如有新增或修改部分則以2009年大獨盃官方網站公告為依據。
資料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unicup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4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