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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 翻譯:PTT ID windling 原文網址 https://goo.gl/WTrqPy 原標題 對H.O.T. 提出告訴 A某律師「只告張佑赫?直接連絡→擅自使用商標」 H.O.T.商標權所有者A某對H.O.T.和公演企劃公司提出訴訟的過程中, A某的律師表達了訴訟的宗旨。 擁有H.O.T.商標所有權的A某的法律代理人, WooMyun法律事務所張志源律師28日接受OSEN的採訪中表示 「本次提出告訴是A某主張對於H.O.T.商標 和擁有使用商標權利的人應該行使的權力」 A某過去在SM公司負責管理H.O.T.的經紀業務, 現在為擁有H.O.T.商標權的商標所有權人。 A某最近以H.O.T.張佑赫與演唱會主辦公司Salt Innovation為對象, 向首爾地方法院提出「H.O.T.演唱會收益相關的賠償」 以及「今後在公開演出等場合不得使用H.O.T.相關商標和LOGO」的禁止使用請求訴狀。 另外對於H.O.T.方擅自使用了認為有權使用H.O.T.商標與LOGO的行為, 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提出了刑事訴訟狀,希望對此行為進行處罰。 A某的法律代理人張志源律師表示「A某擁有H.O.T.的商標與LOGO等所有權利。 但是H.O.T.方在沒有與A某正確的討論的情況下, 單方面的在公開演出中以各種形式使用了使用了商標與LOGO。 A某作為商標權擁有者在持有的範圍內當然有可以提出爭議、 主張自己受到侵害的權力。」對此表明了提出告訴的理由。 張律師表示「商標與LOGO使用時當然要通過商標所有權人的同意。 但是和A某爭執的過程中,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強行進行了公開演出。 雖然以High-five Of Teenagers的名義進行了演唱會, 但在演唱會的各個環節都使用了H.O.T.的商標與LOGO。不只是週邊商品, 包括宣傳等單方面使用商標與LOGO的地方也不止一兩個,有許多地方。」 A某方面的立場是,不僅這次演唱會, 以後的公開演出中也禁止使用商標與LOGO。 張志源律師表示「除了這次演唱會以外, 以後的H.O.T.公開演出不得擅自使用商標與LOGO。 既然有商標所有權人,使用名稱要付出合法的使用代價。 為此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與禁止使用等訴訟」張律師如此解釋。 在本次訴狀中,除了主辦演唱會的演出企劃公司Salt Innovation以外, H.O.T.成員張佑赫的名字也出現在被告名單上。 對於H.O.T.成員中只起訴張佑赫的原因, 辯護律師張志源表示「張佑赫不僅和企劃公司一起參與了演唱會的企劃, 為了協商商標與LOGO的使用,張佑赫親自聯絡了A某。 張佑赫與演出企劃公司合作,對於單方面使用商標與LOGO, 有涉嫌積極的參與共謀的嫌疑。」這樣的主張。 同時H.O.T.最近於10月13、14日在首爾蠶室綜合運動場奧林匹克主體育場 舉行了17年來首次完全體的單體演唱會。 A某已經對演唱會中H.O.T.和企劃公司擅自使用商標提起了告訴。 ------------------------------------------------------------------ 原文 https://goo.gl/1fYkBP 原標題 金京旭委任律師「對張佑赫提起告訴的理由?企劃、宣傳時使用商標與LOGO」 組合H.O.T.商標權所有人金京旭的法律代理人說明 對H.O.T.演唱會企劃公司與成員張佑赫提起告訴的背景。 金京旭的法律代理人, WooMyun律師事務所張志源律師今日(28日) 接受YTN Star 的電話訪問中表示「關於H.O.T. 金京旭擁有一切權利。 這次演唱會已經全部企劃好了才聯絡,雖然進行了各種討論, 但是在沒有結論的情況下強行的進行了演唱會。」 並且說明了提出告訴的背景。 張律師表示「進行演唱會是可以的。但是為了使用商標與LOGO, 當然要經過商標權所有人、著作權所有人的同意以後,支付相應的代價。 但是談判破裂後,強行使用了(商標和LOGO)。 雖然已經有一部份經過改動,但其他部分仍然已經使用了, 我們認為這部分是有爭議的」 金京旭方面,於26日針對「H.O.T.演唱會收益相關的賠償請求」 「未來禁止在演唱會使用H.O.T.相關的商標和LOGO的禁止請求」 向首爾地方法院提起了告訴。 針對H.O.T.成員中張佑赫提起告訴的理由, 張律師如此說明「張佑赫參與了這場演唱會的企劃。 這並非單純的懷疑,而是張佑赫最先聯繫(金京旭),並且積極的參與協商過程。 在個人SNS宣傳時使用了商標與LOGO,所以才會提起告訴。」 然而金京旭方在8月知悉H.O.T.演唱會即將舉辦的消息後, 與演唱會企劃公司針對特許使用費用展開了協商,但是未能達成協議。 10月首爾蠶室奧林匹克主競技場舉行的演唱會中,沒有使用H.O.T.的名字, 而是使用了 High-five Of Teenagers的名字。 金京旭於SM娛樂公司在職期間,擔任H.O.T.的企劃以及成員選拔的職務。 2001年至2004年之間擔任SM娛樂公司的代表理事, 其後成立了Xing娛樂公司。目前H.O.T.的服務權、商標權,現在為金京旭所有。 ■以下為與金京旭的法律代理人的對答全文 YTN Star: 針對H.O.T.的演唱會企劃公司與張佑赫提起告訴的背景是什麼? 張志源律師:金京旭先生擁有與H.O.T.相關的一切權利。 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 這次演唱會企劃的同時,都快要企劃好的時候才來聯絡, 詢問「使用費要如何支付呢」「可不可以使用啊」這樣的問題, 雖然這樣那樣的討論了,但是那個討論完全沒有結論。 所以說不論如何,沒有得到同意的狀態下強行開了演唱會。 演唱會中他們自己有這樣的部分,所以一部分LOGO變形了, 還寫成High-five Of Teenagers。 這部分是不會被當成爭議的,H.O.T.商標與剛剛提到的LOGO看起來一樣的LOGO, 在演唱會當時被使用在週邊商品以及演唱會宣傳上。 站在我們的立場上,關於這樣沒有支付使用費也沒有得到同意的使用情況, 不僅需要付出代價,也提出以後不要使用的要求。 YTN Star: 雖然關於商標權使用沒有達成協議,演唱會本身有爭議嗎? 張志源律師:演唱會本身可以進行。但是為了使用商標和LOGO的話, 當然應該要向商標所有權人、著作權所有人取得同意、並且支付相當的代價才對。 只是這樣說著談判破裂了,就強行進行了。 雖然有一部分變形了,但是有一部分已經使用了,我們認為這部分是爭議。 YTN Star: 商標變形了一般來說也是不能使用的部分嗎? 張志源律師:本來是不能使用的,得到同意後簽合約的話是可以使用的。 這些人的情況是他們理所當然地知道權利者的存在。 所以想要做卻做不好的話,就至少應該中斷呀! 但是沒有中斷,全部都強行的做了嘛!所以才產生爭議的。 YTN Star: 之後再公開演出的話,還是可能產生爭議嗎? 張志源律師:當然的。所謂提起告訴,就是針對已經發生的事件, 在訴訟中無論如何對以後(可能發生的事情)進行預防,禁止也是有可能的。 YTN Star: H.O.T.成員中唯獨對張佑赫提起告訴的理由是什麼? 張志源律師:張佑赫企劃了這場演唱會。 這不是單純的懷疑,這位最積極主動的先聯繫了。 企劃完成了才「哥這樣要怎麼辦」的來聯絡。 不只積極的參與協議,還在個人的IG上使用商標與LOGO進行宣傳。 然而張佑赫不是法人,而是個人被起訴。 ------------------------------------------------------------------- 網址:https://goo.gl/3bgVUR 標題 金京旭方 「H.O.T.商標、LOGO是法律紛爭,不是想引起爭議」 H.O.T.商標權爭議中的金京旭代表方面表示 「這只是關於正當的使用商標權和著作權的紛爭, 完全無涉私人感情。不希望出現這是炒作的誤解。」 金京旭代表方的法律代理人,WooMyun律師事務所張志源律師28日 接受Sports朝鮮電話訪問時表示「今天針對H.O.T.商標權與LOGO提出了訴狀, 現在好像還沒有送達(演唱會主辦單位與張佑赫)那邊。」 接著解釋說明「這次的訴狀與H.O.T.有關,和High-five Of Teenagers無關。 H.O.T.的商標權,以及,與商標無關的LOGO著作權歸我們所有。 如果要使用於公開演出必須要經過許可,交付使用費以後再使用。 實際上(演唱會前)張佑赫先生要求了使用許可。 協議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就直接進行了。」 又表示「H.O.T.被以<Club H.O.T.>或<H.O.T. Forever >的形式表現出來。 LOGO的情況是有些直接使用、有些經過變形重製。 變形的以後再處理,這次只提出了像以前一樣使用的部分。」 特別提到「(委託人方面)因為惡評很多感到非常擔心。 我們不是想要毀損名譽或是因為私人感情。 也完全沒有炒作的想法。因此是不會扭曲報導資料的。」 這樣說「這次審判預計只會徹底處理我們所有的商標權與著作權部分。 法律問題只要在法院解決就好。」這樣強調著。 金京旭代表是Xing娛樂公司代表,也是前SM娛樂公司社長。 他最近向首爾地方法院針對H.O.T.張佑赫以及演唱會主辦方 Salt Innovation公司提起「H.O.T.演唱會收益相關損害賠償告訴」, 也向首爾中央地檢署提起「未經許可使用H.O.T.商標與LOGO」 要求懲罰的刑事告訴。 H.O.T.公演方表示「從今天早上的報導知道了被起訴的事情。 我們是High-five Of Teenagers的演唱會, 侵害商標、LOGO等(說法)有許多無法理解的部分, 看來需要確認事實關聯的樣子。」 同時表示「目前相關人員都在海外,近期會確定相關的對應策略。」 H.O.T.在幾年間的反覆討論後, 在今年的10月13~14日於首爾蠶室綜合運動場奧林匹克競技場 舉辦睽違17年的單體演唱會。10萬名的粉絲為了他們的演出而狂熱。 當時H.O.T.與金京旭代表的商標權協議最終破裂後, 演唱會以「High-five Of Teenagers」的名稱舉行。 -------------------------------------------------------------------- 網址:https://goo.gl/KZJJCC 標題 沒有H.O.T.的H.O.T.單體演唱會…商標權矛盾 張佑赫被訴 促進睽違17年的1世代偶像團體H.O.T.的單體演唱會的成員 張佑赫(40)和演唱會主辦公司被H.O.T.的商標權所有者, 金京旭,Xing娛樂公司代表提起告訴。 [圖片文字] 10月13、14號下午於首爾松坡區蠶室綜合運動場主競技場舉辦, 17年來的單體演唱會Forever Highfive Of Teenagers中, 向歌迷問候的成員們/ Salt Innovation提供 28日Sports首爾報導中,金代表26日經由法律代理人, 針對張佑赫以及演唱會主辦公司Salt Innovation, 提出損害賠償要求以及同時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 禁止使用H.O.T.商標與LOGO的要求。 據報,金代表針對擅自使用商標與LOGO向首爾中央地檢署提起刑事訴訟。 偶像團體的商標權,大部分都是由經紀公司進行登記。 但是H.O.T.的活動期間這樣的慣例還沒有形成。 取而代之,當時擔任面試H.O.T.成員與計畫H.O.T.的 金代表個人申請了H.O.T.的商標群並且持有至今。 金代表是過去SM娛樂公司(以下稱SM)中,李秀滿社長之下, 有著第二把交椅禮遇的製作人。 他在2001年至2004年間擔任SM的代表理事, 離開SM後成立了Xing娛樂公司。 ◇「請幫我們喊出來」沒有H.O.T.的17年單體演唱會,為什麼? 商標權紛爭是在今年8月宣布「H.O.T.將在今年10月13~14號 於首爾松坡區蠶室綜合運動場主競技場舉辦單體演唱會」後正式浮出水面。 本次演唱會是在2001解散後,通過MBC綜藝節目《無限挑戰—六六歌3》 重新組合的H.O.T.,睽違17年主辦的單體演唱會。 金代表雖然對當時演唱會主辦公司表示 「我擁有商標權,請支付使用費」的要求,然而雙方沒有找到共識。 最終演唱會名稱中,沒有H.O.T.。 主辦公司將公演名稱定為《2018 Forever High-five Of Teenagers Concert」 H.O.T.是Highfive Of Teenagers的英語首字母組成的名字。 [圖片文字] 10月13~14日舉行的H.O.T.演唱會入口懸掛的大型橫幅。 橫幅上代替H.O.T.以High-five Of Teenagers標示。 演唱會票、橫幅、週邊商品等演唱會相關物品 全部改以High-five Of Teenagers的句子代替H.O.T.。 演唱會中成員們對歌迷表示「(組合名稱)請代替我們喊出來」的方式, 委婉地提及了商標權的紛爭。 為此金代表於9月18日也向特許廳(專利局、商標局)提出了 High-five Of Teenagers的商標權登錄申請。 特許廳(專利局、商標局)如果通過申請, H.O.T.不只無法使用H.O.T.之名, 當然,連High-five Of Teenagers之名也將無法使用。 特許廳(專利局、商標局)表示H.O.T.的商標權 於1997年10月7日申請,於1998年5月25日正式通過。 商標權結束日為2028年6月2日為止。 ◇金京旭代表「著作財產權受到侵害」主辦公司「確認中」 金代表主張10月演唱會中擅自使用 H.O.T.的商標權與LOGO的行為侵害了著作財產權。 金代表的法律代理人,WooMyun律師事務所張志源律師, 對YTN star表示「演唱會已經差不多都計畫完成後才聯絡了(金代表), 在完全沒有協議完成的狀態下(H.O.T.方)強行進行了演唱會」 並且表示「雖然演唱會本身是可以進行的,但是為了使用商標與LOGO, 應該得到商標所有權人的同意並且支付相當的代價。」 接著表示「(商標與LOGO)雖然一部分變形,此外有些已經使用了, 這個部分是有爭議的」 成員中唯獨張佑赫被提起告訴的理由是「張佑赫計畫了本次演唱會。 張佑赫是最先積極聯絡,並且積極的參與協議的。」 並且表示「張佑赫在個人的社交媒體上宣傳(演唱會的訊息) 使用了商標以及LOGO的行為而提起告訴」 與此相關,Salt Innovation表示「將立即制定具體的應對方案」並且表達立場。 -- 雜碎 二哥當初就不該對這傢伙客氣 新聞暫時先翻到這,有新的再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34.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T/M.1545997987.A.962.html
atom1130 : 好想對這傢伙下蠱……真讓人作嘔 12/28 20:09
ktirene : (氣到不知道該說什麼 12/28 20:18
jen10969 : 這些人嘴臉真的很醜陋 12/28 20:18
windling : 我覺得老張當初應該不要顧念舊情直接聯絡 12/28 20:24
windling : 沒有好結果就算了,還被告 12/28 20:24
Tzuoo : 真的有夠噁心,想錢想瘋了嗎 12/28 21:24
alicefish : 利益薰心,不擇手段,噁心!! 12/28 21:42
alicefish : 你認為受侵害,那就由法院來判斷是否有理。但 成 12/28 22:14
alicefish : 但 成員是怎樣,因為佑赫積極聯繫策劃? 12/28 22:16
lovekeitin : 感謝翻譯,金某真的吃相難看 12/28 23:06
tonimonkey : 感謝翻譯 不知道金某今晚有睡好覺嗎?感覺各地都在 12/29 00:23
tonimonkey : 扎小人XDDDD 12/29 00:23
atom1130 : 看完更新部分更生氣了,金某真的很有臉講那些話…… 12/29 01:30
momo1215 : 就是錢給的不夠多!(翻白眼) 12/29 01:33
akiko712 : 金要 老張真的很過分 老張大可以不要親自聯繫的 12/29 08:56
akiko712 : 但他唸在舊情親自聯繫 卻換來這種回應 MD 12/29 08:57
akiko712 : 咦 上面少了 這個字XD 12/29 08:58
momo1215 : 真不要臉連high-five of teenagers的商標也要申請 12/29 09:11
hotkt247 : 金某超噁的,拿出在演藝圈能代表H.O.T.=金某你的證 12/29 16:59
hotkt247 : 明呀! 12/29 16:59
whyXD : 告個人IG的商標使用? 那要不要告十萬人和所有媒體 12/29 17:13
whyXD : We hate all kinds of violence! 包括獅子大開口 12/29 17:14
ktirene : 照他邏輯,這樣所有白飯都告一告吧,海外飯也記得 12/29 19:08
ktirene : 哦哦哦,我在家等你傳單喔喔 12/29 19:08
atom1130 : ins的tag也要告真是廢到笑 12/29 19:14
TAVARAI : 小栗好嗆XDDDDD通通來我每天tag H.O.T. 12/29 19:31
atom1130 : 其實ins的tag有.的話沒辦法完整tag……要用_才行XD 12/29 19:50
ktirene : 沒辦法XDD 我實在很生氣~~ 12/29 19:50
momo1215 : 越看會越怒欸! 12/29 20:06
windling : 我這兩天都是一個中風邊緣的氣氛(? 12/29 20:08
momo1215 : 不知道韓國歌迷會不會去他家丟雞蛋之類的(想很多) 12/29 21:51
dreamnyanya : 謝謝w大的翻譯,但是看完之後更覺得那人真的很噁心. 12/29 21:56
dreamnyanya : ..... 12/29 21:56
※ 編輯: windling (123.204.134.37), 01/01/2019 04: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