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onhuang:hmm 激起了我查法源的好奇心 11/28 06:37
推 johnsonk:唉 不去抓盜版 反而來找真正愛音樂者的麻煩... 11/28 17:55
→ johnsonk:大家來創作吧 表演自己的東西總不用付費吧XD 11/28 17:56
推 ibanezart:這個組織似乎有點怪怪的...跟著作權法好像有點出入@@ 11/29 06:48
→ ibanezart:還有第二章第七條 這樣看來不太可能有理由拿我們錢... 11/29 07:14
→ ibanezart:除非是我誤會法條的意思了 不然像我們這種形式的表演 11/29 07:16
→ ibanezart:他向我們收錢一定是不合法的 11/29 07:17
→ Podesta:樓上高手 五十五條的確寫的很明確 第七條我就看不太懂了 11/29 21:29
推 ibanezart:第七條似乎是說 針對原作發表有創作性的改編 就不算違反 11/30 11:29
→ ibanezart:著作權法 木吉他表演流行歌通常編曲都是不一樣的吧 11/30 11:30
→ ibanezart:所以自己編曲的話應該也不能算違法 另外第七條-2我也看 11/30 11:31
→ ibanezart:不太懂@@意思是如果是表演的話就不算侵權嗎?_? 11/30 11:33
→ ibanezart:阿...是第七條之一 囧 改天去問法律系的捧油好了XD 11/30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