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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pette2 (在庶務二科的日子...)》之銘言: : 我有位學弟 在某藥廠代理商擔任業務工作 ,她們公司的試用期為三個月 : 可是他在第一個月時 他主管找來人資 和他一起開會,美其名是要談談新 : 人的工作表現 實際上是要叫他走路(他後來說的) 就說他沒有業務的特質 : 突然失業..... 請問各位板大 這種情況他們公司需給他一筆遣散費嗎?? 法規有點複雜,而且行政機關跟法院的見解還不一樣。 簡單說,結論就是: 試用期解雇,如果公司不給你資遣費,你就算告到法院去,還是要不到。 所以,你可以跟公司要要看,如果公司沒給就算了,因為公司站得住腳 但對你學弟而言,這一千多塊的資遣費不是重點, 如果他拿到資遣證明,後續是可以請失業給付的(若符合失業給付條件的話)。 只是,做不到一個月就被資遣,對他找下一份工作絕對有影響 (有規模的公司都會向前一家公司詢問原因,況且他是被資遣) 看看他公司的HR給什麼建議囉,我們相信公司HR大多都是有良心的 :P -- 來HRM問問題對付公司的HR... 囧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93.223
relize:我是有一個問題 假如被資遣 上一家的HR如何知道?? 02/24 21:21
eekas:如果你不講、上一家公司也不講 那當然沒人知道 :P 02/27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