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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知道怎麼下 最近公司人事部門要針對明年度的休假制度作個調整 因為我們公司的特休到年底是可以換算成薪水領回的 而且請病假除非兩天以上不用附證明 請病假又只扣半薪 所以其實多數員工能請病假就請病假 造成請病假浮濫的狀況 有些人甚至是遲到一個小時 填一張假單請病假就行了 之前算出缺勤的人事小姐對這個狀況其實很不高興 所以提出希望除非有附證明 不然必須先扣特休才能請病假 且一次最低2小時 配套是半年3000或者一年5000的全勤獎金 我的問題是 1. 這樣對特休少的新人其實不太公平 2. 對於月薪較高的同仁 他們請病假跟以特休請病假的差額較高 並不是全勤獎金就可以補起來 3. 規定一定要先請特休再請病假 又沒有法理上的問題? 想請問大家的公司都是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有沒有比我們的解決方案更好的方式? 感覺這個政策一出 又會是一堆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73.148
zellkb8:我覺得會有勞基法的問題 公司本來就沒有權利去限制員工要 09/15 19:13
zellkb8:怎樣去運用他們的特休 但你公司請病假浮濫的情況 我目前所 09/15 19:14
zellkb8:想到且較合乎法律的方法就是取消特休換薪水的制度 而且會 09/15 19:15
zellkb8:取消也是那些員工自找的XD 目前就想到這個 其他更好的辦法 09/15 19:16
zellkb8:(且合法)就要靠你去動腦筋 或是看其他版友們有沒有其他好 09/15 19:18
zellkb8:辦法 畢竟我經驗也不是非常多 09/15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