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ellkb8:通常資遣費計算是以投保薪資去做計算 10/22 11:01
→ zellkb8:所以老闆不以你所說的底薪14個月做計算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10/22 11:04
→ smallb:資遣費明明就是以平均工資計算,不是投保薪資 10/23 00:24
→ ezmantalk:嗯舊制是採勞基法計算 新制採勞退條例計算所以你拿舊制 10/23 00:38
→ ezmantalk:標準算新制…有點怪怪的 10/23 00:39
→ zellkb8:給smallb 應該說平均投保薪資 這是勞工局給的答案 10/23 08:23
→ zellkb8:法條上是沒寫"投保"兩個字 不過碰到錢的問題時 還是要依據 10/23 08:36
→ zellkb8:投保等級做標準 10/23 08:37
→ zellkb8:當然原PO如果不滿 可以請勞工局做仲裁或是訴訟 10/23 08:38
→ zellkb8:但如果雇主是依照投保等級做計算 雇主的贏面是比較大的 10/23 08:39
推 febjoy:應該是以平均薪資來作 像我們公司的員工薪資都高過投保等級 10/25 14:36
→ febjoy:當然就是要以平均薪資計算的!不要說以平均投保等級這差很多 10/25 14:37
→ febjoy:之前我公司處理這部份事務我還請教律師 有這判例可詢的 10/25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