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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的各位,如果已經遞出辭呈,上頭卻不簽準該怎辦? 女友現任職一年多的公司,因為制度..(主管工作分配不均、待遇不佳) 外加平時工作壓力很大,常常電話接不完等原因… 而且她的身體因此出了狀況,所以決定離職! 但同單位中,加上我女友同時有三人要離開!(主管問題很大) 其他兩人聽說已經被簽準了! 而我女友態度上感覺比較軟,所以上頭一直不準(但她是真的要離職) 她已經被總經理約談了兩次,她跟總經理說她身體不好想走, 總經理就說什麼有靈芝可以給她吃…還給她一籃水果… 主管似乎認為我女友是要跳槽到同行, 還跟她說「妳不行這麼自私,妳之前去考公職我們也沒叫你走」 (ps.奇怪?!為什麼考公職就得走?況且我女友是利用假日去考試的耶!) 而女友剛跟我說,她跟老闆說「身體真的出狀況想走!」 老闆竟然笑著回說「等妳死了再來說嘛!」…(這什麼爛老闆?!) 因為她們公司的辭呈上面寫說,辭職需在一個月前提出! 請問可以領完該月的薪水後,然後在遞出辭呈後的一個月後直接離開嗎? 這樣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這種情況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麻煩版上的各位給我個方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59.93
lesbw:補充:女友公司並無簽約說要工作多久~ 03/23 16:30
zellkb8:以遞辭呈時間為主 工作3個月一上未滿1年10天 03/23 16:45
zellkb8: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20天前告知 03/23 16:45
zellkb8:三年以上30天 03/23 16:45
zellkb8:除非公司可以舉証業務所需要延長交接時間 03/23 16:46
zellkb8:不然時間一到你就可以走 公司也不能扣你薪水 03/23 16:46
lesbw:那時忘記先將辭呈備份..若時間到了就直接不去上班OK嗎? 03/23 16:47
zellkb8:而且基本上要舉証業務所需延長交接 公司很難做到 除非你是 03/23 16:47
zellkb8:要職 公司不准還是因此扣你薪水 就直接找勞工局 03/23 16:48
lesbw:而且女友公司的老闆讓我感覺很機車..怕他耍賤招= =" 03/23 16:48
zellkb8:耍賤招你就直接找勞工局 公司要舉証也很難贏 03/23 16:50
lesbw:OK!謝謝Z大的解答~叫我女朋友把工作準時交接完就可以走人了! 03/23 16:56
zellkb8:我只是z小 03/23 16:57
zellkb8:不過我還是建議如果之前沒備份 再提一次辭呈吧(寄得備份) 03/23 17:01
zellkb8:這次遞辭呈時間到了再走 也比較不會有日後舉証的瑕疵 03/23 17:02
lesbw:謝謝Z版友的建議~已經讓我女朋友備份了^^ 03/26 11:10
kcliao0408:基本上已符合勞基法規定天數進行預告,就不會有大問題 03/28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