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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ckChien (呼)》之銘言: : 我一概填寫:前公司組織與通訊錄為離職保密合約內容,恕無法提供。 : 但都被打槍了 = =a.... : 關於這點,真的很想了解HR的想法, : 在此先謝謝大家分享。 以HR的立場,我還是建議你留下前主管的聯絡電話。 因為,專業的HR是不會笨到直接打去問你的前主管, 關於你之前認職的工作表現,一般來說會先從HR部門查探, 如果實在無法得到相關的參考資訊,也鮮少會直接打電話問你的前主管。 所以,你大可以放心留下前公司的聯絡資料, 這畢竟是公司徵才過程中,一個或許必要的reference的過程, 不留,反而會讓HR心生懷疑, 您瞭解我的意思嗎?提供給您參考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9.4
DuckChien:嗯嗯,謝謝您的建議。 04/28 20:47
ccworker:問題是大多數HR不專業 05/01 09:49
onedollar:我們公司有作refernce check,你留誰電話就打電話問誰,我 05/02 14:38
onedollar:的前主管及老師(國外)都有以電話或email方式被詢問到 05/02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