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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聽了一堂相關的免費講座 老師提到一個觀念 若員工普通傷病假請完 然後事假 特休都請完的狀況下 員工申請留職停薪 資方有權利可以不准~ 因為我的心得報告寫上這一段 被資深的同仁告知說 應該是我聽錯" 應該不管是普通傷病或是職災都可以申請留停 資方不得拒絕 想請教板上先進 是不是我聽錯啊~ 一一" 有點苦惱的菜鳥 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42.4
Timbug:留停是一種暫停契約行使的行為,資方當然可以有權利不同意 08/19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