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bug (DavidWebb)
看板HRM
標題Re: [問題] 請問關於留職停薪?
時間Wed Aug 19 15:42:56 2009
※ 引述《VENLIAN (JORLIN)》之銘言:
: 前幾天聽了一堂相關的免費講座
: 老師提到一個觀念
: 若員工普通傷病假請完 然後事假 特休都請完的狀況下
: 員工申請留職停薪
: 資方有權利可以不准~
: 因為我的心得報告寫上這一段
: 被資深的同仁告知說 應該是我聽錯"
: 應該不管是普通傷病或是職災都可以申請留停
: 資方不得拒絕
: 想請教板上先進 是不是我聽錯啊~ 一一"
: 有點苦惱的菜鳥 留
剛剛推文怕不清楚
留職停薪假的特准情形只有兩種
1.育嬰假(性別工作平等法)
2.勞工請假規則第五條的「得」留職停薪
你要回到一個點就是
請假的同意與否除了勞工本身,還有資方的部份
資方有權利「駁回」(<-這個詞比較控制導向)
勞工的假單,自然留職停薪也是。
另外,職業災害實務上不會有人申請留職停薪
因為他給的是公傷病假,這是有薪資的....
你要回頭看勞基法 59-1-2 和 59-1-3
關於治療期間和治療終止,都有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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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npo:詹姆士:「.............」
推 daleleu:旁白:「.............」
推 Ryoutsu:宮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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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8.56.30
推 mddc62:可以在追捕 兵役留停(兵役相關法規) 08/19 20:35
推 VENLIAN:嗯嗯 了解了 ""得 "感覺偏向有權利 不是一定要 謝謝^^ 08/20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