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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 我9/1進公司當初應徵正職月薪起薪是兩萬 後來 老闆知道我是剛畢業 所以幫我申辦 企業實習方案(兩萬二) 開始計算時間是9/7 9月份薪資發放(9/7~9/30)是20710 我這個月領到的 但我還有9/1~9/6未結算 老闆要我自行計算9/1~9/6薪資 (這六天我沒有加入勞健保) 問題在 我要算六天還是四天的錢呢?(因為最後兩天是假日) A: 若以當初薪資費下去算六天的薪資 20000*(6/30) =4000 還是 用該月實際工作天數除以薪資 即可算出一天工作薪資 再下去算我的工作天數? B: 20000/22 =909 909*4 = 3640 C: 還是我最多就是只能領兩萬二??但是似乎不合理?! 麻煩大家 幫我解答好嗎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14.60
zellkb8:用30天去算 11/03 10:52
reggae57:那請問是以A還是B方式算呢>:<謝謝您 11/03 12:25
finker:A方式算是正確的 11/03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