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xfordGOD:謝謝大大的回答^^ 01/11 18:08
※ 引述《OxfordGOD (牛津神)》之銘言:
: 公司員工問我一個問題,
: 喪假跟婚假是要連續請完嗎??
: 還是可以間斷請??
: 如果可以間斷請, 那請假規則為何??
: 並於什麼期間內請完??
: 謝謝回答 ^^
你可以參考一下這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6
基本上這是政府法規,一般公司在制訂工作規則時,
至少要符合這個標準。有些公司的婚喪假規定會優於官方規定,
不過都會先在工作規則裡頭寫明。
以敝公司為例,婚假是給八天不含假日,原則上是自結婚當日起算,
連續八天不得分開。不過特殊情況得另外以簽呈處理。
喪假規定會看親等而定,通常是自親人往生當天開始起算,
百日之內有效。天數得分開申請,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
請婚喪假或產假、陪產假時,一般公司都會要求員工提出相關證明。
ex:婚假為結婚證書或喜帖、喪假為死亡證明或訃文、產假或陪產假為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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