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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有錄取了一家公司! 可是 HR 要求我在報到的前幾天 先去繳交資料包含之前公司的離職證明! 想了解為什麼 要交離職證明? 我以經離職2~3個月了! 一定要回到之前的公司申請嗎?還是勞保局就可以? 還是只要上一間公司的就好,還是之前的都要? 還有繳資料不是都報到那天在繳嗎! 為什麼要我先去繳? 謝謝 各位大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2.230
wbwc:前幾天交是比較扯啦,離職證明應可去勞保局申請投保證明代替 02/0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