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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公司兩個經理已經退休 , 但是因為沒人銜接他們的位子 我們公司又把他們聘回來~ 公司的大頭 (總經理 , 董事長) 把我叫過去問了我一個問題 他們的用意有兩個 1. 想辦法讓那兩個經理傳承工作跟經驗給下面的人 不要出現管理缺口~ 2. 現階段用約聘的方式聘回他們兩個人 , 一年一聘 現在重點來了~ 第二點是要走勞基法的漏洞 , 而且比較緊急 針對第二點~ 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做法來處理這件事情.. 例如合約方面該怎麼訂定 . 高層的用意是要在最快的時間內能夠讓他們有接班人 , 並且不付資遣費 我這個小人事.....不知道該怎麼做~ 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建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13.98
hankleo:用顧問職聘回來? 04/26 12:49
saja:用專案經理聘回 並訂定明確培訓專案 04/26 16:51
avalon1:顧問的名義啊 04/26 18:45
ru8456:使用定期契約制,詳訂工作內容,合約不得超過三年為限。 04/27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