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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應徵時人資說底薪28000 加上職務津貼1000 以及超過勞基法規定基本工時的加班費1000 做了快兩年 都沒有加薪過 請問雇主可以因為員工考核不佳 而倒扣底薪嗎? 當初這份工作也是先筆試再面試才能進入的 講好聽一點是考核不佳 難聽一點就是嘴巴不夠甜不會巴結主管 現在熊熊被扣了快兩千塊 很不甘心耶 那當初的都騙人的 我是因為薪資問題才跳槽的 這下糗大了 又要開始找新工作了 唉 -- 我真的不懂 這些人哪來的自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5.19
avalon1:這應該叫減薪,不接受就請公司資遣你吧 04/26 18:46
lovehahaha:可是那就跟一開始講的就不一樣啊 沒違反勞基法? 04/26 20:00
badpriest:直接去問看看 http://ppt.cc/xtBH 04/26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