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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h9 (曬曬太陽去)》之銘言: : 請教各位前輩 : 人員已填好離職單也已簽名 預計離職日是20號 : 但在10號上班途中出車禍 : 確定為公傷假 是皮外傷 有輕微腦震盪 : 那在20號時我們可以退她勞保嗎? : 離職單是在出車禍前簽名的 : 打電話問人員要辦離職嗎?他說好 : 有人有遇過這種案子嗎? : 總覺得在20號退他,好像不太對 : 在勞保方面 要是我們退了 他還可以申請後面的職災門診嗎? : 請問大家有沒有遇過相關的案例?? 我怕人員後來會回咬我們耶~ : 謝謝 20日離職退保和10日上班途中出車禍是兩回事 任何人10日仍具勞保在保身份,符合申請職災等勞保理賠的條件,當事人可以提出申請 他申請20日離職,當然是20日當天退勞健保 離職是20日才生效,他以貴公司為勞保投保單位的關係,要到20日晚上12點才結束 跟什麼時候簽名無關 沒有咬不咬的問題 只有當事人權利是否主張(是否申請理賠)的問題 身為勞保承辦人,當事人有主張,你就幫他的忙 若沒有主張,盡責的話,你可以告知他的勞保權益,助人為快樂之本 不過消極不告知也不犯法 有錯誤請前輩們指正 -- (  ̄□ ̄)/喔~~喔喔~~喔喔~~喔喔~ 黑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44.25 ※ 編輯: brother 來自: 61.219.144.25 (02/11 12:59)
tenghui:兩回事+1 看到標題覺得有點被誤導... 02/1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