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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若是因為「輕微」的椎間盤突出想辦理留職停薪 公司「同意」留職停薪的決定權在誰呢?(領班?課長?經理?人資?) 公司是否能拒絕我的申請? 另外,我需要繳交什麼證明文件報告嗎? 我的工作是需要不停搬東西的作業員 去年因腰部劇痛去醫院照了MRI,說是椎間盤突出 當時跟領班說想離職,但領班說可以讓我辦留停薪半年?(領班有決定權?) 但當時我並沒有提出證明文件,所以這件事也不了了之 到現在快一年了,腰痛、腿痛、腳麻不時的發作 之前申請調部門也沒過,現在只能寄望辦理留職停薪讓我有時間復健 現在還沒提出,怕公司直接拒絕我…(苦惱..)該怎麼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52.136
ynwei:去大醫院請醫生開立無法搬重的診斷證明書,不然你很難站得住 02/18 14:28
ynwei:腳 02/18 14:36
ynwei:你應該跟領班表達清楚你有要留職停薪的強烈意願,請他幫你跟 02/18 14:37
ynwei:公司申請,不要用曖昧不明的態度,這樣互猜心思很浪費時間 02/1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