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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len (哇哈哈N)》之銘言: : 最近公司遇到一個問題 : 有一個員工之前因為績效不佳原在遣散名單裡 : 結果公司給她三個月的機會改善績效 若達不到即遣散 : 結果在三個月將屆的時候 她提出育嬰留職停薪7個月 : 因為我們公司不算大 所以這樣的留職停薪申請對我們的人力調派是會造成困擾 : 老闆希望我找個比較適當的方式 他不介意付遣散費 : 打給勞保局 他們也只會回答官方說法 只好請教有經驗的人資們 : 目前公司傾向直接遣散此員工 然後招聘新人 : 現在有幾個問題 : 1. 公司可否拒絕員工提出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 : 2. 若員工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 公司選擇直接遣散 會不會違法? : 3. 若員工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復職後 公司遣散 會不會違法? : 感謝大家的回答 若依據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公司是不得拒絕員工提出育嬰留職申請的, 不過在該員工留職停薪的期間,雇主為了業務繼續經營之必要,是有權利再招募 新的員工來補這個空缺,法律上也無明文規定育嬰留停復職之員工可以回到原職原位 而若公司有意願依法採取遣散的方式,員工也接受,當然可以讓事情最圓滿和平的解決 如果員工不願意接受資遣,引發勞資爭議,則需要經過雙方進一步調解, 甚至要走法律途徑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5.212
ezmantalk:留職停薪回來不原職位就是調職啊 法無明文規定是?? 03/23 19:41
ezmantalk:而且員工這時聲請留職停薪就是不想資遺吧… 03/23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