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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對法律不熟,如果基本觀念有誤還請前輩們指正 就法律來說,沒有不知不罰、也沒有明知違法卻協助違法、幫助違法不罰 所以留證據有二個效果: 1.你想推卸責任 2.如果我是法官,這種人叫做助紂為虐、鄉愿 一起罰,如果你是掛名人事主管那一定逃不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5.204
kshsbug:從某個角度來看確實是推卸責任 保護自己沒錯 XD 07/27 09:03
mddc62:是推卸責任的行為沒錯 但是需思考真的能卸責嗎? 07/27 11:00
kshsbug:勞資爭議案件的話可以追究到負責人就很嚴重了 小人事不用 07/27 17:07
kshsbug:怕 但如果是工安案件導致員工職災甚至死亡那就不一定了 07/27 17:08
如果違法、侵害勞工權益已經是確認的。 針對這個話題我想提醒的是:就算有留證據,協助犯罪、協助侵犯他人權益 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身為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基本法律的對錯要能分辨吧。 我是計程車司機,乘客叫我超速、闖紅燈,被開罰單、出車禍,我沒有責任? 身為計程車司機有其他選擇嗎?至少有不載這位乘客的選擇吧! 今天朋友叫我去偷同學的筆電,威脅我絕交、抖出我的醜事,因此我偷東西是對的嗎? 當主管叫我違法、偷同仁的錢,想法上只是想要留證據,好像自己沒有責任? 在我的判斷中這比不知違法更令自己厭惡,我會非常痛恨自己 工作不是我的全部、沒有必要保留工作卻扭曲自己最基本的良知 這個問題算是人生中比較小的問題,之前有一部熱門討論的影片, 可以當作這個討論的參考 正義--一場辨思之旅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
※ 編輯: mddc62 來自: 124.11.192.32 (07/28 07:56)
brother:推良知 07/28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