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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身體問題所以每個月要去醫院複診一次 今天跟公司說8月中要請假半天去複診 公司說ok,但是主管說這個部份只能歸在事假不能算事假 我覺得很疑惑又跟主管確認了一次,主管就說對,這是事假 後來我就下班了 只是覺得有點疑惑,這個部份歸於事假是合理的嗎 因為我當天的確會去看醫生會有收據 但主管的意思是像這樣子的複診只能請事假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的嗎 謝謝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74.24
sayddt:都可以繳出"就診"收據了!請病假感覺是可以的..要人請事假 08/08 22:45
sayddt:事假不支薪,這一般事由請事假應該影響考績。病假照勞基法 08/08 22:46
sayddt:一年30天內是核半支薪。感覺要人請事假有點說不過。 08/08 22:48
soyoso:雖說雇主有對假的准駁權,都已經有就醫收據或證明還是不行 08/09 09:31
soyoso:是有點凹了。 08/09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