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R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考上警政單位 加上月初等領中秋節獎金 所以選擇兩週前提離職(先提離職就沒獎金) 合乎勞基法預告期間規定 但是所有同事都怨我為什麼知道有機會錄取不早點講 工作交接時間很趕 來不及找新人頂替 但人資總是告訴應徵者 我們這邊offer還沒下來 你不要提離職 就像我不確定錄取 打死也不敢講 萬一沒錄取繼續留在公司 也很尷尬=.=" 裡外都不是人 怎麼做都不對 請問大家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08.65
Timbug:這種事怎麼做都不對,因為同事永遠都覺得找到好工作該走的 09/08 20:54
Timbug:是他不是你。再跟你分享一個,我曾經有交接兩個月的紀錄... 09/08 20:54
Timbug:但也不會有人謝謝我就是了,反正該做的做完能交代就行。 09/08 20:55
ing223:建議書面的離職單先送出,交接的部分有時間就做一些書面的 09/10 11:38
ing223:即使新人來報到交接的時間不夠 還有紙本的交接手冊可用 09/10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