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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請了半年的育嬰假 (100.12.10開始) 工作一年半 休了快2個月, 如果現在想從原公司離職 去別的公司行號上班 那提出離職的日期若是在2/10以前 會不會無法領到第二個月的育嬰補助? 2.一般的公司若提早 知道員工離職日期 那會不會提前預先轉出勞健保? 例: 某A決定2/10離職(已呈報公司) 那人資單位最晚10號那天一定就會把勞健保轉出對嗎? 如果要到勞健保局調明細,那2/11後一定就會看得到嗎?還是當天2/10就可以調得到? 3.到新的公司都會要求附上離職證明或是勞健保轉出證明 那可否繳交勞健保的投資明細做代表即可? 待在人資的板友們依你們的經驗跟我說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8.43
mddc62:1.沒錯,因為已無育嬰留停的事實,所以沒有留停津貼 02/07 07:43
mddc62:2.不會 因為容易有爭議,會以勞資雙方議定離職日為退保日 02/07 07:44
mddc62:3.勞健保轉出單及離職單需求的目的不同,要看新公司 02/07 07:44
soyoso:1.請看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02/07 09:28
soyoso:第二頁第五條注意事項內的第八項,申請人於請領育嬰留職停 02/07 09:29
soyoso:薪津貼期間,如另有工作、受訓上課或兼任其他單位負責人之 02/07 09:29
soyoso:情事,依規定不得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02/07 09:30
jyunkuma:津貼可以領到原公司退保日 02/07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