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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員工在回家途中有去餐廳吃飯 吃完後要騎回家的路上卻發生車禍, 該餐廳也是在回家的路上,請問這樣有算職災嗎?? 如果算職災..該員工的薪資該如何處理?? 如果不算職災,那該員工的薪資等於是 0 ? ( 因他住院住了一個月 .. 2 / 1 才進來上班) 謝謝各位大大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254.247
z1oh:下班途中吃晚餐算吧 同事晚上繞點路買便當也判定通過 02/07 12:48
soyoso:勞保公傷審查準則第4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 02/07 13:25
soyoso: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 02/07 13:25
soyoso: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02/07 13:25
soyoso:再看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職業災害」的認定,係準用 02/07 13:33
soyoso: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的規定。 02/07 13:34
soyoso:算職災時看勞基59第一項第二款,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 02/07 13:39
soyoso:以補償。再看勞工保險條例第36條。 02/07 13:54
soyoso:原領工資請看勞動三字第二九六一○號函。內有計算認定。 02/07 13:58
soyoso: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02/07 14:04
soyoso: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02/07 14:04
soyoso:案例引用http://ppt.cc/g4y; 02/07 14:32
OxfordGOD:非常感謝兩位大大的回答 ^^ 02/0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