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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的狀況是 在"晨間廚房"打工 然後面談好時薪80元(培訓期) 小弟也做了3天 因為知道工資不符合勞基法規定 又找到了另一份打工 於是我向老闆提出我要離開 他也答應了 但是卻不付給我培訓期該有的工資 勞基法規定培訓期也應該要算工資才對吧? 那也是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錢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社會人士 我應該怎麼樣處理? 老實說被這樣子坑真的很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76.175
tenghui:只要沒掛勞保, 投訴勞工局也沒下文的 02/15 21:05
soyoso:工資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到勞工局申訴。 02/16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