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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toKai (佐藤凱(Kai))》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子的,目前本人進入派遣公司介紹的工廠上班也有一年了 : 這幾天剛好遇到阿嬤過世的事情,到公司後同事幫我問了人事這邊 : 他們表示要請喪假得向所在的派遣公司詢問 : 於是我打去問後,派遣公司給我的答覆是 : 「申請喪假,請假的時間(我是鐘點制)將沒有公資,而且會扣全勤」 看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 也就是如果今天是約定上班日而因故(喪假)請假,工資照給。 扣全勤部分看一下法規命令、解釋令,就寫了不得扣發全勤 發文字號: (76)台內勞 字第 491780 號 函 要旨: 雇主扣發全勤獎金得處以罰鍰疑義 全文內容:事業單位雇主違反勞工請假規則第九條:「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 、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之規定,因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四 十三條請假應給之假期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規定,得依勞動基準法 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處以罰鍰。 : 聽了是滿訝異的...這樣子我請假的意義何在....? : 另外也順便請問派遣公司有關於教召的問題 : 「教召期間一樣沒有公資,也會扣全勤」 教召是什麼假,請看以下解釋令,視為公假 (86)台勞動二 字第 026844 號 函 要旨: 勞工參加各種召集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八條核給公假,公假應包含路程 全文內容:關於勞工參加各種召集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八條核給公假,公假應包含路程 一案,檢附國防部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鍊銪字第八六○○○七六○六號 函釋。 全文內容:依兵役法施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職工與學生接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 或國民兵徵訓,視為公假。此公假應包含其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 並應考量交通之方便性,核給公假。 那公假有沒工資,看勞工請假規則第八條 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 扣全勤部分和喪假一樣看 勞工請假規則第九條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 ^^^^ : 我想請問這樣的答覆算正常嗎? 因為聽說很多人都有同樣問題 : 但打去給勞工局卻無法得到處理 : 那如果我教召相關問題,是該找國防部還是勞工局詢問? : 有請各位替我解說狀況,謝謝! 以上勞工請假規則不會因為您是計時或計月人員而不同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都是勞工。領時薪的工作人員 只是勞工提供勞務獲致工資的計算方式不同而已,並不因為是領時薪人員而影響在勞動 基準法上應該享有的權益。 將有關規定,向公司說明,如該公司仍然拒絕依規定給假及照給工資,再依 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請求依法查明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9.1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