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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xfordGOD (牛津神)》之銘言: : 請問論件計酬的契約是承攬契約嗎?? 不一定是 民法490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 ,給付報酬之契約。 是僱傭或承攬要看勞資雙方的從屬性 按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347號民事判決要旨:  一般學理上亦認勞動契約當事人之勞工,具有下列特徵: (一)人格從屬性,即受雇人在雇主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並有接受懲戒或制裁之 義務。 (二)親自履行,不得使用代理人。 (三)經濟上從屬性,即受雇人並不是為自己之營業勞動而是從屬於他人,為該他人之目 的而勞動。 (四)納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   勞動契約之特徵,即在此「從屬性」。 : 小弟的公司有分兩種倉庫,一種是算時間的,就是跟外面正常的公司一樣 : 第二種是計件的,那小弟要修改論件計酬的契約時要如何修改 : 是拿正常的勞動契約修改勞動條件即可? 上面的勞動條件需要改為什麼?? 僱傭契約計件來看 公司會加註每件完成且檢查為良品,一件給於多少工資。 勞細7第一項第二款 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 換班有關事項。 : 還是有什麼該注意的? 僱傭契約計件來看 就是投保級距,看勞保條例14 被保險人薪資以件計算者,其月投保薪資,以由投保單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級 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申報者為準。 : 謝謝各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