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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sime (有人說)》之銘言: : 想請問一個問題 : 我是負責健保的業務 : 公司來了一位時薪制的臨時員工 : 他的聘期從今年2月初到6月29日 : 原本在6月29日時就要幫她退勞健保 : 可是她卻提出抗議說隔天(30)號為假日 : 無法到新就職的地方加保 要求我們七月在幫他退保(公司負擔6月份的健保費) : 請問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謝謝大家 虧你還是辦勞健保的業務,這是最基本的..如果不懂你可以打去健保局問,勞保是以天 計算,健保是以月計算,既然辦了它的健保就一定會辦它的勞保,該員工工作到29日,就 投保到29日(因為該離職員工不是做到月底),當天如果不是假日,你資料就要當天寄出去 以郵戳日期來作業,除非遇上假日,最慢你也要以假日後的次日寄出,寫個簡單聲明,勞 健 保局它們就自己會作業了,可能你沒有充份的瞭解作業流程,才會被這離職員工唬住。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04.209
kasime:謝謝您的回答,我也知道29號離職就要馬上退保,但因為隔天 07/05 17:00
kasime:是假日才有這樣的疑問,也去電詢問過健保局,她們說六月 07/05 17:01
kasime:六月保費還是要計算的‵‵‵ 07/05 17:02
LFYONE:月底最後一天退保,領全月薪者,投保單位要保全月 07/06 19:55
twofoot:6/29上健保局線上退保,列印轉出單註明未領全薪傳真健保局 07/06 22:57
twofoot:這樣公司就不用負擔整月健保費 07/06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