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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老掉牙的問題 但這個問題我第一次遇到 跟各位請教一下 目前的薪資計算方式: 一到五 0830-1730 午休一小時 六 0830-1200 每週工時 8*5+3.5=43.5h --這樣兩周不是超過84hr? 合法嗎? 還是應該算加班費給我們? 放假只放中秋 端午 過年 春節 其他不放 ex國慶日要上班 但薪水沒有兩倍... 如果放颱風假 當日不給薪 麻煩各位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16.138
Cindy0827:除了颱風假那個~其他嚴格上來說都不合法... 10/23 14:56
crazydimondz:感謝回答 10/26 20:37
s7689:如果是輪班制 就可解釋範圍很大 目前都不發 10/30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