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ty:付資遣費,未滿一個月年資以一個月計算。 03/05 11:34
→ a391125:資遣,法律上試用期是不被認可的 03/05 12:47
→ fishinglove:也就是說要給他一天薪資+資遣費? 謝謝^^ 03/05 14:00
→ fishinglove:可是如果是新制的 是不是沒有未滿一個月年資以一個月 03/05 14:14
→ fishinglove:計算這一項啊?@@" 03/05 14:14
推 kkkkkkkkkkk1:好像還有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如果他有要求的話 03/05 14:49
→ viviwood:個人覺得實話實說請他走人就好了,不是每個人都知道 03/05 20:25
→ viviwood:自己有資遣費的權利,除非公司規模很大拉@@很多小公司 03/05 20:26
→ viviwood:都直接解聘,公司應該還沒把勞健保資料送出吧?! 03/05 20:27
推 espanol:這新人也太....怎麼會讓大家知道他去其他間談福利? 03/05 21:24
→ espanol:顯然他也不太在乎是否能留再貴公司 03/05 21:24
→ fishinglove:我們第一天就幫他保勞健保了耶@@" 03/06 17:11
→ fishinglove:最後我們還是有算資遣費給她 資遣費很少給她也比較好 03/06 17:12
→ fishinglove:以免日後有甚麼問題 至少在法律上我們站得住腳@@" 03/06 17:13
→ fishinglove:這真的是一個很特別的新人 根本就不在乎工作的感覺@@" 03/06 17:14
→ kuter:公開版面詢問當然就是照法令走阿 解雇人家等等被檢舉誰要扛? 03/07 11:30
→ kuter:建議還是問一下你們縣市的勞工局 03/07 11:31
→ shanger:你要依照甚麼解雇 資遣不適任才一天 不成立 解顧更不用說 03/08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