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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先前一些因素 過完年後等到三月底才正式開始尋覓正職 為了讓自己不要心慌 病急亂投醫 想找到一份真正喜歡可長久的工作 於是先在家附近的安親班當兼職老師 走路就可到 只有每天下午到晚上的時間 至少有份收入 雖然不多還是比較安心 不過我在想 到底該不該在履歷上寫目前有份兼職工作 會不會有些公司不太喜歡呢?? 不過不寫的話好像待業期又太久了... 會讓人有臆測 或是讓人覺得自己沒有經濟壓力之類的(要是真的沒有就好了...) 上一份工作是去年七月底離職的 之後出國 到今年一月才回來 究竟在找正職的時候該不該表明目前有份part-time job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12.244
dramaguy:如果覺得這份工作是對自己要找的工作有幫助,可以寫 04/25 14:47
honeybee:那如果沒什麼關連呢....只是怕這樣沒工作的日子好像太久 04/26 00:14
honeybee:了:p :p 04/26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