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R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人資朋友您好 最近要離職 想說特休被扣回 人資單位給我的計算是這樣 2007/07/01到職 預計2014/03/31離職 公司給的是 勞基法 2008/01/01 3.5天(0*0.5+7*0.5) 2008/07/01 7.0天 2009/01/01 7.0天 2009/07/01 7.0天 2010/01/01 8.5天(7*0.5+10*0.5) 2010/07/01 10.0天 2011/01/01 10.0天 2011/07/01 10.0天 2012/01/01 12.0天(10*0.5+14*0.5) 2012/07/01 14.0天 2013/01/01 14.0天 2013/07/01 14.0天 2014/01/01 14.0天 2014/07/01 0.0天(未滿) 合計 69.0天 62.0天 人資單位表示2014年1月產生的是預產特休 以總數來算,現在必須扣回7天 這樣算OK嗎? 有朋友跟我說,就算沒有滿第7年(2014/07/01)還是能依比例拿到特休(14*9/12=10.5天) 所以不該是扣回7天 反而要還我3.5天 現在有點疑惑 煩請各位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54.176
barry06:合法 如果妳在7/1到12/31離職 02/11 10:27
barry06:公司是否會補給妳少於勞基法規定的 02/11 10:27
mddc62:原則上特休給了就給了(優於法令) 02/11 14:01
mddc62:除非公司有事先約定,但仍不能低於法令 02/11 14:06
thankme7788:合法。勞基法是到職日計算 02/12 23:05
jtta:合法、除非公司有載明優於勞基法。 02/15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