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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國立清華大學新生勞作服務實施要點 一、目的:基於全人教育理念,培養新生愛校服務回饋感恩之觀念,建立人際互動,共同維護宿舍區良好之生活環境。 二、適用對象:大學部一年級住宿學生,本規定簡稱新生。 三、實施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早上06:30~07:30 四、實施方式:由生輔組會同住宿組另訂之。 五、勞作服務範圍:學生宿舍區所有齋舍之公共區域,如停車場、周邊花圃、綠地、道路等等。 六、管理與考核: (一)每日由輪值之新生學長姐負責督導新生實施宿舍區勞作服務,並紀錄新生出席與缺失狀況回報生輔組。新生無故未參加勞作服務者記缺席乙次、請假或表現不佳者記缺失乙次。 (二)生輔組及住宿組每日對勞作服務實施情形予以稽核,並對所見缺失列入紀錄考核,期末彙整後據以辦理獎懲事宜。 七、行政支援與獎懲 (一)執行勤務之新生學長姐每次核予工讀金兩小時。 (二)打掃工具由住宿組籌備置於宿舍管理中心。 (三)新生學長姐、新生表現優異者,期末統一檢討並依學生獎懲辦法核予獎勵。 (四)新生一學年缺席二次(含)以上或缺失三次(含)以上者,取消二年級住宿優先分配權。 八、本規定之修訂,由學務長核定後實施。 有人太無聊了 所以我隨便發個文吧~ 苦命的10級新生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3.60
BOCZeratul:無聊斃了@@這關我什麼事 09/02 22:24
squirrel1085:如果每天六點半起來打掃 那我還是放棄大二住宿權吧 09/02 22:45
alex332233:白吃小鬼 09/03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