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eMeLaugh (低調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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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高二男蹺家情奔男友 「沒他,活不了」
時間Thu Dec 6 23:57:14 2007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新竹縣報導
新竹縣某國立高中十六歲男生「小明」,兩度蹺家和男子「阿文」同居,父母難以接受獨
生子出櫃,要求兩人分手。小明聲淚俱下地說:「沒有他我活不下去。」央求父母不要拆
散他們。
「實在無法接受兒子是同性戀」,小明的父母都在新竹科學園區上班,經過此事,小明的
母親決定辭去工作,專心陪伴兒子成長。
廿一歲的阿文曾交過三名女朋友,他認為前女友太愛慕虛榮,為滿足她們的物慾,還必須
打工賺錢,供她們買名牌包。直到和小明在一起,才覺得找到真愛。
「如果我是小明的父母,大概也無法接受他出櫃的事! 」阿文難過地說。昨天他已向小
明父母道歉,並同意暫時離開新竹,讓兩人的感情冷卻。因小明未成年,警方昨天仍將阿
文依和誘罪函送法辦。
長得眉清目秀、原本就讀高二的小明,今年十月間在同志網站上認識大他五歲的阿文,兩
人立即墜入情網,並以「寶貝」、「Baby」互稱。
因小明家教甚嚴,阿文會到補習班找小明,把握難得的相處時間。十月底,兩人在阿文住
處發生關係。上月底,小明和父母大吵一架,隔日負氣離家出走,投奔阿文住處。
因小明手機被父母沒收,父母透過手機電話簿急忙找人,當時發現阿文傳給兒子的簡訊,
曾打電話問對方是否知道兒子下落,但阿文否認。
警方從補習班監視器發現,小明和阿文一起步出補習班,小明知道父母已經報警,五天後
主動返家。本月二日,小明卻再度不告而別。
本月三日警方找到小明將他送回家,父母從他背包找到粉餅、蜜粉和
潤滑劑等。在父母追
問下,小明才供出離家期間,都和阿文膩在一起,還
發生肌膚之親。
小明說,今年六月間和前女友分手後,漸漸重視外表,不但在左耳穿兩個耳洞,並開始在
臉上擦粉,變得愛美。十月間他接觸同志網站,才發現自己其實愛的是男生。
【2007/12/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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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igalpha:這種新聞...要說是拜金女害人嗎? 12/07 01:13
推 ICEkoOri:祝全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12/07 13:01
推 chyitzyyharn:樓上...這樣還是很明顯喔XD 12/07 16:11
推 moonyu:哈哈 12/07 22:19
推 bigalpha:嘻嘻~腐到了台南還是腐(很讚吧!)(我是說豆腐) 12/07 23:32
推 ICEkoOri:怎麼辦 好想給它m下去 12/09 20:32
推 bigalpha:嘻嘻,快M吧!腐到了台南還是腐~ 12/09 20:34
推 ICEkoOri:科科!那我就大公無私的m啦 12/15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