ㄜ....你當初有跟他簽約嗎
如果有的話 這樣他應該違法了吧
至少也應該要給你 30days notice
退錢的數目也怪怪的
有時候在國外待久的人 真的會欺負剛從台灣去的人
因為我們的個性 大都是覺得算了 不想張揚
如果你是當地人 他們可能又不敢這樣
他竟然這麼不講理 你也不要放棄自己該得的權利阿
※ 引述《jonna (要去跨年)》之銘言:
: 我現在實在快氣炸了!請讓我發洩一下~
: 今天興致勃勃的打開電視看奧運的棒球轉播
: 還跟其他國家的室友誇口中華隊的實力跟日本是伯仲之間
: 結果~~~一點兒奇蹟都沒出現,雙殺殺到我傻眼
: 接著,我們這個從台灣移民過來房東
: 竟然因為我不願意再跟"第三任"室友合住,
: 說我太小心眼,叫我馬上搬家
: (前兩個剛來時因為有時差,害我跟著好幾天沒睡好)
: 而且我只住了三分之二的時間,她只退我四分之一都不到的錢
: 害我一個下午拼了命的找地方搬家
: 下禮拜就是期末考了!!竟然還這樣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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