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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fu (康熙)》之銘言: : ※ 引述《toit (愛上思妤)》之銘言: : : 哪有什麼爭議性? : : 事實是國親兩黨根本就不支持公投, : : 後來發現民意不是這樣,就趕快改口, : : 然後再通過一個機八公投法。 : 藍軍不支持的原因就是因為有爭議ㄚ 你如果有仔細看泛藍的反應的話 就可知道他們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的 而不是公投法有爭議的問題 就拿最經典的趙少康在公投辯論裡面說到的 他說如果阿扁退選全力去宣揚公投 他認為泛藍的也會支持公投 那這是什麼邏輯勒? 如果公投本身有爭議有不合法 也不會因為阿扁的退選而合理化正當化 今天他們反的就是阿扁! 這們簡單! : 如果今天不是那麼有爭議就他們不支持此次的公投~也不會有民眾回應吧 許多人都譴責的不合理抗爭 暴力事件~ 也是有人會回應阿! 就連無敵猛的周守訓橫等式也有人還以為是真的 只要政客敢喊,那些沒有能力分辨的人也會回應支持! 你說今天去問泛藍的支持民眾公投哪裡不合法 我想沒有人說的出來一個有法律上面依據的說詞 全部都是說阿扁要綁選舉 不然就說是沒有主權變更之虞 或是更多的非法律上似是而非的意見! : 這樣一味的指責藍軍不太對吧~~ 今天我認為政府的作為如果並非違法 沒有侵害人民權利 基本上都不應該去抵制!而是加以支持~ 特別是如果政黨的抵制並非政策上的考量而是政治上的考量的時候 這種動機就非常的可議! : 我的前提是~今天雙方都有50%的民意~~真心想要公投過的話~ : 不應該是提出這樣的公投吧~為何不來個聯署的公投咧 : 還是他怕這樣沒實質意義的公投~會沒人聯署? 我記得我前面說過 總統利用這種方式提出的公投與人民連署提出的公投 兩者針對的議題不同! 也就是人民沒有辦法利用連署的方式提出這樣的公投案來針對這樣的議題議決 第二條 (公民投票之適用事項)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而第十七條 (公投-國家安全事項)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 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這兩者的公民投票針對的事項根本的不同 所以根本沒有辦法有你所說的透過連署來針對國家主權變更之虞來公投 但是你如果要將這一種公投定義為「沒有實質意義」的公投 那就是根本否定了總統透過這一個立法院的條文所做的決定! : : ^^^^^^ : : ^^^^^^^^^^^^ : : 原來你把政黨跟政府都搞混了。 : : "總統府祕書長"是政府不是政黨, : 我沒搞錯ㄚ~我知道他們的定位ㄚ~但是他的表現感覺他是以民進黨的人士在發言的感覺 : 那是手法的問題~事後證明總統只是輕傷~~況且大約3點就已經都處理好的傷 : 結果邱義仁在3點40分~在那邊說子彈在總統身上找到的~ : 如果說他說的是實話~那就表示他們總統府內部的溝通有問題囉~~ : 子彈在身上跟~身上和衣服間找到~差很多吧~~ 我覺得那是媒體的錯! 媒體總是很刻意的將民進黨的執政官員貶抑成黨的色彩 就連國親兩黨說要跟阿扁會面?也是刻意的說要阿扁用黨主席的身份 而事情發生的那麼突然 你說要做一個很清楚詳細的解釋 是不是真的有強人所難的地方? 而所謂的在身上與身上和衣服間找到有差很多嗎? 警方說在嫌犯身上找到一包毒品 你會覺得這包毒品是在腹腔內找到嗎? 還是身上的衣服裡面? 如果真的是打到身體裡 用語也不應是找到 而是開刀取出之類的 但問題是這並非重點! 重點在於大家都知道是輕傷 (很大一部份也是因為很多人覺得他跟自己沒關係!) (如果今天是自己的親人被這樣打到!我也不覺得這是輕傷!) 國親知道情形之後(張昭雄有去看!) 就開始發表自導自演說!這才是真的「手法」的問題!相當的拙劣! : : 總統被槍擊當然要出來說明; : : 還有媒體不停播放、揣測,應該也是讓你有這塚感覺的原因。 : : 另外,總統被槍擊難道不嚴重嗎?什麼叫"把事情講到很嚴重?" : ^^^^ : 應該是說傷勢啦~事情不用講大家都知道 : 很嚴重 : : 還是你覺得反正你又不支持他,他被打死也不關你的事? : 雖然當天很震驚~而且不知道整體情形如何~他沒被打死~我也覺得滿意外的啦 : 不是就個人因素~~是就過往其他國家的元首遇刺~~沒死的大約也重傷了~ : 當時我以為總統重傷了~~還很擔心的~~雖然我不喜陳水扁~但是我尊重總統 : 且總統重傷或掛掉那可不是開玩笑的~~萬一真的是中共幹的好了~~ : 那是不是要開戰了? : : 他的身份可是"總統"。 : : 啊不然要實況轉播嗎? : 應該要早點說清楚總統的槍勢~~當初雷根重槍只差一點點打中心臟 : 他的傷應該比現今我們總統的槍傷重的多吧 : 他的醫生每一個半小時開一次記者會~~相對台灣表現的很糟糕 : 而且那天319還是關鍵的時刻 他的每一個半小時是從開始開刀之後還是被打之後就開記者會? 我想被打之際連醫生都忙著在處理還得跑出來開記者會 真是殊難想像! 而台灣的表現很糟糕一言 我覺得多半都是建立在媒體的以訛傳訛 而319關鍵 連戰不都說了 不會因為這樣的暴力事件影響這場選舉 而決定繼續選舉不延後 你想他沒有衡量過這對選舉的效應嗎?還真的只是他們說的中計? 他們只是自己操作的不好 所以事後開始說阿扁演好戲 還不是在那邊靠邀 : : 怎麼會霧煞煞? : : 如果你不要隨意輕信媒體,你就不會這麼想; : : 如果你愛聽媒體和泛藍在亂扯,那當然會覺得霧煞煞; : 呵~我是合理的揣測~~~還有認真聽了那天晚上10點多的記者會~ : 一個是國安局開的一個是刑事局開的~~ : 他們開的那兩個記者會真的是不知道他們在說啥 : 所以大家一團迷霧 因為記者所有的疑問都是針對陳文茜提出來的所謂疑點! 那其實沒有這樣的疑點要怎麼解釋勒? 今天我突然亂問一個問題 那你也會覺得怎麼解釋而覺得奇怪阿 陳文茜一開始就製造出一堆假證據來質疑 那你想國安局跟刑事局知道陳文茜到底拿了哪些假證據嗎? 這就是連宋他們本來以為可以借題發揮 就跟伍澤元那種惡質選舉一樣 覺得可以趁這最後一役抹他一抹 贏了就好啦 就這種心理 了不起民進黨不爽 也不會跟他們一樣鬧 : : 誰告訴你的?還是你當時在南部? : 我同學跟我講的~~她那天回高雄去投票~她跟我說的~ : 她當時就很擔心~南部人對槍擊的反應會過度 泛藍傳的簡訊更誇張好不好! : : 可見這次總統大選世界有多關注! : : 發生這種重大事件,而且是暴力介入的事件; : 是ㄚ~~~這點真的是沒錯~~這是重大事件~~ : 當時一起要譴責暴力沒錯~ : : 啊不然要怪誰? : : 之前百般阻擋,後來發現不對勁,才通過一個機八公投法, : : 然後又精神錯亂,自己主導通過的法案竟然還要民眾不要支持。 : 既然已經通過了公投法~就應該遵守遊戲規則吧 : 我也覺得公投法很機八~ : 我還是覺得公投由下而上比較有其正當性 這裡的公投議題跟為了處理的事項不同! 更何況也不是所有的公投都是由下而上的! 第十六條 (公投-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 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 這就是立法院發動的! : : 是有外力變更之虞吧? : : 還是你覺得被別人用幾百顆飛彈瞄準, : : 然後又三不五時來恐嚇一下,這不叫危險。 : 是ㄚ~我也覺得有人會用這個解釋~因為我也自己用這個去解釋過 : 但是第二題感覺又很奇怪ㄚ~如果真的有主權招變更之虞~那又為何可以坐下來談判 : 是要談投降嗎~還是要談準備開戰~還是要割讓土地 : 都不是~是要坐下對等談判~那這樣還用主權有招變更之虞來解釋嗎? : 這問題我想了很久~~我原本就一直在想是要投還是不投~~ : 所以想了很多解釋的方法~~ : 但是後來還是覺得不太通~~ 有主權變更之虞跟能不能坐下來談判是兩件事情! 之虞就是有危險,但一定是會變更嗎? 一定會變更的話那就是沒話說啦! 那今天談判要解決的就是解除這個可能變更主權的危險! 明白的表示我們不放棄和平解決,但面對這種危機我們也不輕言放棄防禦攻擊! 這就是我對公投一二議題的解讀! : : 依法行事。 : : 依法行事。 : : 哪邊有幫助選舉? : : 你不領公投票就不能選總統嗎? : 有ㄚ~~~你忘了那天說有一堆白癡喔~~~因為他敢辦公投就要去投他的那群人喔~ : 那群人不在少數耶~~ 對一件事情的解讀每個人都不一樣 今天有人也會受某種影響說阿扁違法公投所以不投給他 這種人也不在少數吧! 那基本上如果你把這兩件事情分開看 就不會有所謂的綁選舉的問題! 不然今天阿扁說他喜歡吃什麼 就會有人說:對!!阿扁支持什麼農產品 我要投給他 這民主社會每個人的意見都不一樣!什麼都拿要進來考量 就變成跟國民黨把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的理由寫的亂七八糟一樣! 根本就不會贏! : 還有再來個題外話~~ : 一個小地方的觀察~如果阿扁真的那麼想公投過~那他應該是加強的推廣沒錯吧~ : 實際上他也是如此做啦~~~ : 但是在320投票那天~~我發現一件事很有趣~~ : 那天阿扁的媽媽去投票的當時~~投完總統就要離開了~~ : 根本沒想到要去領公投票~~(嚇一跳~以為他是支持連宋的)~~ : 她都已經掉頭了要往外走了~~結果隨護旁邊的人~才喊說還有公投票ㄚ~~ : 她才又掉過頭去領公投~~我心裡在想有四個可能性 : 第一~阿扁跟媽媽的感情不好~~所以跟媽媽很少聯絡~所以也沒跟他提過要去投公投票 : 所以不是扁媽的錯~是阿扁不夠孝順 : 第二~阿扁的媽媽根本不想去投公投票~但是他還是投給了他的乖兒子阿扁~~ : 第三~阿扁的媽媽根本沒投給他兒子~他也不想他兒子當總統~所以他聽藍軍的~拒領公投票 : 當然啦~這個可能性最低 : 第四~阿扁跟他媽媽都提過了要去投公投~也都教了他要怎麼投~但是阿扁媽媽記憶不好 : 所以忘記了~~~ : 但這個事件~~對阿扁的公投來說~~讓我很意外~也覺得滿好笑的~~ : 如果他真的把公投看的很重要~他應該很重視~應該會強力推廣~應該會跟他的媽媽講清楚 : 我想我們如果今邊認為啥事是很重要的~一定會尋求家人的支持吧~這是一個很合理的推論 今天如果要管理的是兩千三百萬人 重心就絕對不會在家裡面了! 這是政治人物的可憐之處! 家裡面的人不過就是三五個人 大家庭了不起六七十個人 那政治問題呢? 我覺得這真的沒必要考量 而且就算你跟老人家千叮嚀萬交代 他就是會忘記 你可能跟老人家很少聯絡 所以也不是你不夠孝順啦~哈~ : 不過這題外話是小事啦~~是我個人的感覺~~我也沒看到選後有任何人在公開的媒體上 : 討論這個~~單純是我看到的單一事件~還有的感想~~ : 不過有一個問題跟法律有關係就是~~~ : 那天叫扁媽再回去投公投票的那位~不知道有沒有觸犯妨礙投票的罪行~~ : 在投票所應該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叫別人領不領公投票的吧~~ : 也不可以影響別人投票的意志吧~~所以我覺得那個人~應該要去罰款~~ 如果沒有意志的產生怎麼會影響勒? 只是提醒他有公投的權利還沒有行使 當意識到有這個權利 決定不去領票或想投廢票後 再進行勸說之類的 才有所謂影響意志吧! -- 玫瑰不論換了什麼名字 都是一樣的芬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6.55 ※ 編輯: bearlove 來自: 61.216.76.55 (04/01 11:54) ※ 編輯: bearlove 來自: 61.216.76.55 (04/01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