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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9 聯合報】 @ http://udn.com 樂生院爭議 保存文化資產 弱勢院民責任? 王鴻楷/台大城鄉所教授(台北市) 日前呂秀蓮副總統至樂生療養院視察,聽取對樂生院保存評估的報告,並在聽取 院民原地保存的陳情後,對院民表示「國家要賠很多錢,你們願意嗎?賠得起嗎 ?」並認為捷運計畫早已提出,也經過環評,到九十一年才有人提出樂生療養院 是古蹟,讓她感到「遺憾」。筆者以長期來在都市計畫界任教,對於台灣的公共 工程規劃、建設的反省,以及對於樂生療養院拆遷或保存議題的瞭解,認為副總 統對於台灣公共工程建設決策過程的不瞭解,並忘了自己「人權鬥士」的身分, 才會有此不當發言。 首先,台灣的公共工程建設一直以來經常淪為文化資產與環境生態的殺手,早為 社會所詬病,而對於受建設工程影響的居民權益之照顧更是無所用心。因此公共 工程引起地方社區反彈抗議的事件層出不窮。若副總統真要解決問題,根本不應 該將延誤重大工程造成經費損失的責任推給無辜受害的院民,而應該徹底反省、 追究迄今仍未改善的草率規劃與設計過程,以及封閉的官僚體系閉門造車,根本 排除學界、社區參與政策過程的官僚決策慣習,當然更不該將當中權益攸關者皆 視為與公共利益相抗的自利者,使他們權益受損之餘還有口難辯。 在樂生院的爭議中,問題根源是北市捷運局為什麼會在一片最不適合建設機廠的 山坡地上興建機廠,完全將基地當成沒有住人的「平地」、「空地」進行設計。 對於當時的水土保持報告,學者專家不斷提出挖方量太大應重新評估的意見,未 受重視,技術單位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對於樂生院的古蹟價值更是隻字未提,因 此終於造成環境的巨大破壞以及樂生院文化資產面臨的浩劫,同時也導致國家公 帑的巨額浪費(光山坡地整平就須花費約八億元)。 國家原就負有保存文化資產的責任,也才有使用鉅額社會資源的正當性,這些何 時反成了弱勢院民的責任?而樂生院方在捷運規劃當時,沒有讓院民充分瞭解並 提供參與表達意見的管道,而逕將土地賣給捷運局,並罔顧甚至掩蓋院民長期以 來的心聲,其官僚傲慢的心態也是錯誤政策的肇始者,同樣應受到譴責。 其次,捷運到九十一年才開始施工,近年來民間團體與院民不斷陳情奔走,然而 皆未獲任何正面回應。若是政府當初願意聽見這些聲音,連這些經費工期的延長 都不會發生。與捷運局協調保存過程中,更能感受到其技術本位的狹隘、保守心 態,面對各種時程經費爭議,完全拒絕與民間學者專家進行透明化討論。而今在 學者專家奔走下,已然提出捷運局承認為「技術應屬可行」的替選方案,並兼顧 了工程進行、文化資產保存、生態保護、地方發展與弱勢權益維護各方面的考量 ,地方也已表達願意支持此樂生院全區原地保存的醫療森林文化園區方案。因此 呂副總統該問的似乎不是民間為何當時不說,而是政府為何當時不做、現在還是 不做?延續官僚保守心態下的錯誤,將對台灣帶來更大的劫難,希望政府趕快覺 悟。 最後,筆者要呼籲曾經是人權鬥士,並身為人權諮詢小組召集人的副總統,人權 的問題向來都是因為有權力的人壓迫弱勢的人而造成的,我們需要的不是聽高權 勢者高喊人權的口號,而是要政府在樂生院保存上的實際作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