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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xnar (風的味道。)》之銘言: : ※ 引述《madpager (政大是有電音社的)》之銘言: : : 雖然不是問我 : : 她有找我去 不過我要家教 : 劉冠男害我白跑一趟 : 差點忘記了 : 照理說,我應該可以跟你請求一下損害賠償。 民法第195條 非財產權的損害賠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24.38
ArthurLee:195限於人格權吧...... 推 61.31.7.3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