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小瓊〈210.58.72.206〉
靠近
世界如此寬
距離總是讓我們無法坦白
閉上眼睛總有一些面孔
一些片段 浮在心上
寂寞也如此寬
世界如此忙
忙的妳和我都失去了判斷
贏了所有失去最初的夢
最愛的人 最好時光
一切不能重來
靠近妳就在今晚
感受彼此心中溫暖
能不能
靠近我就在今晚
不要讓彼此遺憾
在今晚、、、
靠近,我喜歡這首歌很久了,久到都忘了是什麼時候的事了。嗯,大概是國中的時候吧!忘了是哪一年發行的,歌詞也只模模糊湖的記得,就連CD都給弄丟了,不過忘不了丟不掉的是,那令人懷念也令我痛心的初戀、、、。
國中生,是開始叛逆的時期,雖然我覺得我還算是個好孩子,不過在老師和同學的眼裡,總是不把我當什麼好學生。我想這就是所謂的投射作用吧!誰叫我總是跟一些不愛唸書的傢伙鬼混,這些人總是整天嘻嘻哈哈的,把國三當國小,把聯考隨便考。
不過,誰是真的愛唸書的呢?
管他的!反正我從不在乎別人的眼光,我唯一在乎的,只有坐我後面的後面的那個女生有沒有注意到我。
一個國家的教育,可以從他們的國中教育中知其大概,我非常難過的因聯考的壓力被編到讓家長非常期待的也就是所謂的「自強班」。自強班其實是名不符實的,因為我們並不是自願自發的讀書自強,所以我認為那應該叫做「被強班」,當然這個名字並不怎麼好聽。
總之我當下只有一個想法:「完了!」我必須和同班了兩年的好兄弟們說再見,還必須每天見老師的臉見到晚上十一點,我不僅背負了對朋友的不義,也不孝於我的父母親,更是對不起我自己,因為我得讓自己睡不好吃不飽還天天被打。
不過,人說柳暗花明又一村,一肚子的怨天尤人,都在我發現了「她」之後煙消雲散。
她,就是坐在我後面後面的那個女生,我並不是開學的第一天就知道她的存在,因為老師手上揮舞的藤條讓我知道我的眼睛應該看著黑板,但是身為男人的本性也告訴我必須搜尋一下班上的美女,於是我發現了躲在我身後兩公尺的她。
她不算是很正的女孩子,還有點肉肉的,估計大概超過五十公斤。不過長的白白淨淨的,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那雙明亮的大眼睛。或許是那雙眼睛真的會放電吧!我體驗到了什麼叫做「簡單有力」,那單純不閃爍的眼神,發出的電力由我心跳加速的程度就可以知道大約有五十萬伏特左右,讓我這未經人事的小夥子差點沒有當場昏倒。
雖然不清楚我為什麼會喜歡上這樣一個女生,明明我都沒把她歸類成正妹;雖然還不了解什麼是愛,不過從那一刻起,我的表情就從像是被人倒了三千萬的會錢,變成眼睛沒有焦距、嘴角輕輕上揚的痴呆樣。
我知道我掉入愛河了。
從此上學的時間,變成了我最開心的時刻。我終於了解到,當一個人有目標的時候,做任何事都會變得相當有活力。因為知道她都蠻早就會到學校,所以每天早上鬧鐘一響,就自動起床刷牙洗臉出門,買個早餐衝到學校等著她的出現,也因此,賴床和遲到根本就是不可能,都不用讓老媽操心,只是老媽是以為我是去早自習就是了。
其實想想,要不是因為有她,我想我國三的回憶會更為悲慘,不過,似乎也沒好到哪裡去、、、
初戀總是讓人聯想到青澀。的確,回想起來當時實在笨的可以而且好笑的要命。不過嘲笑自己的過去是罪惡的,因為那是一種成長。但是我還是對自己的第一封情書感到遺憾,雖然我已經很努力的在寫了,不過還是被很乾脆的退回來。說起來實在是很丟臉,所以為了不辜負爺爺的名譽,我決定再接再厲。
結果是,到國中畢業時她只再跟我說過六句話,分別是「不用了」、「謝謝」、「不好意思」、「借過」、「抱歉」、和「我沒時間」。 回想起來,那段時間可能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時期吧!
每天都能和自己心愛的人見面,但是這麼近的距離對我而言,更是一種難過的壓力和煎熬。我每天只能滿懷期待滿心歡喜的去上學,而又失望地悻悻然回家。果然單戀是最痛苦的,因為你只能這樣日復一日的無意義下去。
終於,要畢業了。寫畢業紀念冊對於國中生而言是一種不必要的必要,大家總認為友誼歷久一樣濃,雖然往後的同學會一年比一年冷清。
總之,我發揮了我人格上「選擇性遺忘」的這項特長,忘掉之前一封封情書被退回來的尷尬,然後鼓起勇氣裝做理所當然的,拿著我的紀念冊要請她留下最美麗的一頁,只是她的回應一樣是簡單有力:「我沒時間」。
被她再將了這麼一軍,我想我真的是死棋了。於是我決定開始把心思放在課業上,一來可以讓爸媽少一點高血壓,也可以讓我少一點皮肉痛,更重要的是,可以讓自己少一點時間胡思亂想。
聯考後,原本以為我的初戀大概就這樣離我遠去了,因為她上了女校,而我讀了男校,而且我還越區就讀更是糟糕!雖然我讀的學校是讓父母老師合不攏嘴、也讓我自覺我真是個天才的名校。但是總讓我在高興之餘,多了那麼一點失落感,因為這樣除了心靈上的距離外,對一個只有腳踏車的高中生而言,這段路夠遠了、、、
遠到我真以為死心了
高中的生活跟國中比起來,的確是輕鬆了很多,但卻沒有想像中的愜意。因為光是坐車的時間就浪費掉我很多的時間,雖然人家說要利用這段時間來唸點書,我也嘗試著如此做,不過當第一次段考的成績出來後,我就放棄了,因為對一名爐主而言,是沒有退步壓力的。
要忘掉一個人其實不難,只要對方想要你忘掉她的話。升上高一沒多久,接到了這輩子讓我最小心翼翼把它打開的一封信,是的!是我們這篇故事的女主角所寄的。
信上的內容說起來實在是沒有內容,除了幾句簡短的客套問候外,還說什麼覺得「侏儸紀公園」沒得獎很遺憾,史蒂芬史匹柏有沒有得獎關我屁事啊!
更離奇的是還提到了她一個朋友,見鬼了!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人都出現了。
可是當時的我哪想的到這麼多,挑燈夜戰又一篇大作,第二天一早就給她寄了回去。要是把當時的認真用來唸書,我想我現在一定可以到美國留學。總之,我實在無法形容當時的我有多興奮,只是現在一直覺得她很機車,既然不讓我得到,又何必吊我胃口?
不過,小孩子都是很笨的,尤其是戀愛中的小男孩。所以,我只要一有空,我就會寫信給她,不過信的內容不再是噁心的情話,而是像閒聊一樣,談談我的生活、想法等等,因為沒有感情的兩個人寫了一堆的肉麻感覺很怪,我也想說從做朋友開始慢慢來,要是我們開始通信後,就會開始通電話,然後我就會開始通車去她家載她,機會來的時候,嘿嘿,我就可以通、、、。
但是我實在是想太多了,因為她根本很少回信。等待回信的日子是很難熬的,終於我股起了勇氣,打了這輩子第二通電話到她家。
第一次是聯考後,以「我想知道一下班上的同學考的怎麼樣」為理由混過她媽的。
我想我永遠忘不了,聽人家說聯考的時候會緊張到肚子痛,我可是從容到連汗都沒流半滴,可是在我第一次撥下她家的電話號碼時,我知道我錯了,我並不是什麼事都有大將之風臨危不亂,我只是不把聯考當一回事罷了。
有了上次肚子痛的經驗,所以我決定要是她媽媽接的話,我就掛電話。所謂勝敗乃兵家常事,逃跑也是戰術之一,沒必要打不過對手還硬要送死。
做好心理準備後,我撥了號碼,然後、、、我贏了。
不知是上天的賞賜還是我準備功夫做的好,她的父母也都很夠意思的遲遲沒有回家,讓我們很有話題的聊了大約三個鐘頭。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有進展,不過倒是讓我知道了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之前就聽說她有一個「長江一號」的媽媽,而這件事,是真的。
其實到現在我還是覺得,她媽媽只當一個家庭主婦對我們國家而言,實在是一種損失,那種偷看機密資料、竊聽電話的技術,一定可以讓我們更了解對岸的弱點。
所以,我想我真的很難再打電話給她了,因為俗話說:沒有在每天過年的。
不過,這通幸運的電話,似乎就像是又打開了一道門。因為在這之後,她倒是會常利用她媽媽外出的時候打電話給我。
我不知道這是否代表什麼?或許是她每天都關在家也無聊吧!剛好我這個人又話多,又有幽默感,又熱心助人,又知識淵博、、、
我也不知道啦!管他的,不過幸好我家對這不反對反而鼓勵,老媽從國中開始就一天到晚要我帶女朋友回家。每次她打來,要是老媽接的,老媽就會用一種很賊的眼神看著我,「嗯,孩子長大了」六個字寫在臉上轉過來對我說:「你的電話」。
雖然會被虧爽的,不過我還是覺得至少比兩個人都要偷偷摸摸的好了。我也就每天吃完晚飯後就開始祈禱,希望她媽媽趕快出門。
當你有了第一部車之後,接著你就會想要一輛賓士,再來就會想要一台進口跑車,因為這是就是人性。
所以我跟她多通了幾次電話後,理所當然的就會想約她出來。可是連通訊自由都沒有的她,也理所當然的沒有外出自由。這點我也知道,所以我也都只是會在電話中提一提罷了,一來也是個話題,二來總是發票集多了應該會中一張嘛!
我的想法果然沒有錯,一個晚上,她告訴我她這個星期六下午,因為補習班的調課有兩個小時的空檔,我當然義不容辭的馬上約她,她也果然按照自己的劇本回答說好,不過我也沒有餘力去想這其中是否有詐,因為我只能以不敢相信的心情來迎接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約會,而臉頰的痛楚也告知我:這不是作夢!
星期六當天,我們約在車站附近的咖啡廳吃中餐。一見到她,感覺她又成熟了好多,變得更有女人味了,我這才想到我已經好久沒見到她了,雖然沒有繼續發育是個缺點,但是那雙清澈的電眼還是讓我十足地昏了頭,突然一股不祥的預感隨之襲來,我直覺地用餘光向旁邊掃一下、、、
靠!不會吧!為什麼小杜和胸毛會出現?
該死的,被他們跟蹤了!早知道就不跟他們講了、、、
唉!但是千金難買早知道,我也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邀他們過來同桌一起吃,而這兩個傢伙還真的是來鬧場的,竟然馬上就跳過來跟我們擠在一起,天哪!我人生的第一次約會、、、
終於,好不容易吃完要走了,這兩個王八蛋吃飽喝足後倒是閃的很快,我才再趕快打起精神,打算著我該如何好好的運用這剩下的一個小時,最後我決定去遊樂場玩,因為剛好在隔壁。
我相當珍惜這能跟她獨處的一個小時,因為我知道下一次不曉得是何時了,所以我帶著她在遊樂場中穿梭,玩著一個又一個的遊戲,像是要在一小時內把所以的遊戲機都留下我跟她的回憶一樣。
可是她像是一直在想事情一樣,總是不專心,偶爾好像想對我說什麼,卻都用微笑帶過,我忙著看著她的笑臉和耍寶,也沒有多想什麼。
最後,該來的還是要來,就像灰姑娘的十二點鐘響一樣。我邀她一起照個大頭貼再走,她並沒有反對的意思,我趕緊掏口袋投錢,「喀嚓」一聲,哈哈,我想我跟她已經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吧!、、、、、、
靠!這台機器竟然壞掉了,照片出不來!馬的勒!
幹麻跟我過不去,我投的又不是假錢!
正當我尷尬的很又怒火中燒不知道要說什麼的時候,她忽然低下聲來跟我說:「ㄟ、、、你最近有沒有聽到一些八卦?」啥啊?幹麻忽然講到這個?
我滿臉疑惑的問:「什麼?怎麼了?」她沉默了片刻,這樣更是讓我覺得不對勁,緊張的直問她到底要說什麼?真是的,幹麻莫名其妙的搞小緊張!?
「我、、」什麼?
「就是、、、我、、、」什麼啦!?
「我交了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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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絲的水滴打在臉上,終讓我漸漸恢復了知覺,我把漣篷頭的水開到最大,試著藉這一針針的刺痛,讓自己知道我還是個活著的人。
靠著牆、坐倒在浴室的地板上,慢慢的冷靜自己,讓思緒緩緩的流回我腦中。但我努力地要想起她的笑容,卻怎麼樣也想不起來,空洞的腦中只有一個聲音不停的迴響:「我交男朋友了、、、、、、」
馬的!簡直要把我的腦袋瓜給炸了!
我真是個自作多情的白痴,誰說通個電話、吃個飯就代表我跟她有進展,我更是個不解人意的木頭,為什麼聽不出、看不出她的暗示?
不過至少,我還算是個拿的起放的下的男子漢,「等妳跟他分手後再打電話給我吧!」最後我說、、、靠!沒事耍什麼帥啊!我根本是個連自己都不敢面對的膽小鬼。
她的男朋友其實我也是認識的,同樣是我們國三自強班的同學,雖然人長的不是很帥,不過聽說高中後長到了一百八,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他的勝因,但是為什麼她一直把我蒙在鼓裡,難道是根本不把我當一回事嗎?
管他的,反正現在一切都是多餘的,難不成要我去暗殺她男朋友嗎?事實上我也是想過的,但是我覺得我可能打不過一個一百八的壯漢,只好打消這個念頭。嘖!或許,我真正該揍的,是那個無可救藥的自己。
感情問題走上絕路是一回事,不過現實就是日子還是要過。
第一志願的課業還真不是普通的輕鬆,尤其是在留級率到達一成的學校裡。可是我根本沒有心思去管我爛到不行的功課,因為我根本靜不下來去唸書。每天就只知道翹課去打球,或是留連在遊樂場所中放蕩自己。坐在教室內或書桌前的時間,對我而言根本就是煎熬,我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她,更遑論靜下心來好好用功了。
高一跟高二,根本就是矇混過去的,數學唯一及格過的一次,還就是補考的那次。而爸媽對我的期待,就像台灣現在的股市一樣節節下跌。從目標台灣大學,變成只要國立大學就好,再變成私立大學也得好好考慮,最後變成是有大學念就要偷笑了。不過還有附帶一個前提,那就是我能否順利三年畢業?
我永遠忘不了一件事那就是,當我補考考過了後,老爸高興的買了台音響獎勵我。
一般而言,高中生活應該是這輩子最美好的回憶,但是我的高中三年,簡直就像是關在監獄裡一樣空虛,我的書也唸不好,也沒有參加社團,籃球雖然每天都翹課去打,但是還是沒有很強,想學吉他也沒學好,更慘的是傻傻的為了等她,三年來根本沒有認識什麼女生!
想想我這高中三年,到底得到了什麼?知識,我想我沒資格討論這個不屬於我的東西;愛情,別說什麼了,連牽女生的手也只是在玩遊戲時牽到的;友情,一堆的損友,只讓我不停的在玩,學會抽煙、喝酒、還有打撞球。
結果我竟然花了高中的三年時間,得到的只有抽煙喝酒和打撞球!
我真不知道我為何要把人生最彩色的日子當成黑白片來拍,不過我也不能把責任都推到她身上,因為我知道我隨時隨地的都在想她是我自己的事,是我自己莫名的純情害苦了我,我都知道!我更知道我只要拿起一把刀斬斷在我心裡的她,我就可以從這一切解脫,但是,我做不到、、、
誰做得到呢?
到了高三時,爸媽終於點頭讓我搬出去住,雖說要節省時間唸書是騙人的,不過我也樂的結束那痛苦的擠火車生活。
我還跟一個室友一起住,那是我高中時代少有的朋友之一,他就是小杜。
住到外面,少了家裡的管束,我玩的更瘋了。三更半夜跑去海邊玩,第二天到學校睡一整天;沒事做就在電動場留連,因為未滿十八歲還得躲警察,為了要銷過還有曠課太多還得到教官室去做勞動服務,操性通知單也像帳單一樣每個月都會寄回家,讓爸媽、老師認為我沒救了,甚至我自己也以為我完蛋了。
不過,回想那段瘋狂的日子,其實也沒什麼好遺憾的了,人不痴狂枉少年嘛!
那時甚至瘋到為了見她一面,只為了想給她看看我染了頭髮,一下課就飆車去她們學校門口等她,不過見到了還不能打招呼,因為她媽媽可能會直接開車把我撞死。
還有一次,她生日時要拿禮物給她,我借了一台爛摩托車,在一個寒風刺骨的夜晚騎了一個多小時才到她家,結果她只跟我說了「謝謝」和「我媽快回來了,你快走」這兩句話。姑且不論我為了她的生日禮物費了多麼大的心思,而她給我的回應又是多麼的微弱。
總之,年輕時後做點傻事,其實還是不錯的。因為回想起來挺好玩的,反正年輕只有一次嘛!
人總是因為平凡,所以不甘平凡;而因為不甘平凡,所以會做傻事。
不過,反正年輕嘛!
那段日子真是過的我都忘了時間,不過卻有一個令我永生難忘的夜晚。一天晚上,我接到了一通電話,手機上的來電顯示是她家的號碼,可是聽到的卻是她媽的聲音。這位女士的口氣一開始就咄咄逼人,害我還想說不會吧!我跟你女兒也才進展到去吃個飯而已啊!而且那已經是一年前的事啦!
「你認不認識xxx?」她媽媽問我。咦?聽到這個名字,我就知道事情不對勁了,是的,正是她男朋友的名字。
我說認識啊,是國中同學。
她媽媽又追問,那你知不知道他跟我女兒在交往?
咦?難道想套我話?我就只含糊的回答道:「好像有聽說。」
她媽媽更急了,那你知道她們交往多久了嗎?
我說我不太清楚,想說為了她好也為了自尊,我可不想當爪耙子。
「那好,請你幫我轉告他,叫他不准再靠近我女兒!」
這什麼跟什麼嘛?
由於事情實在是發生的太突然,讓我還是理不出一個頭緒,只得趕緊問說怎麼了嗎?原來是她媽媽發現了她們在交往,這當然不可能放她們一條生路。
她媽媽激動的跟我訴說著養小孩有多辛苦,然後孩子長大翅膀就硬了什麼的,我也只好嗯嗯阿阿的跟著說對。可是,關我屁事啊?為什麼我變成了妳們母女問題的心理醫生!?而且,我的立場真的很奇怪ㄝ!不過電話裡一直隱約聽到她的哭聲,我也管不了自己的怒氣了,只想趕快等她媽媽牢騷發完,能讓我安慰安慰她。
終於,我也聽完了她媽媽的抱怨,也安慰了她幾句,結束了這通像是鬧劇的電話。
隨然我不知道她媽媽怎麼會有我的手機,不過,受人之託終人之事,還是得打個電話給我的情敵轉告他一下。我找了幾個以前國中的死黨,要到了她男朋友的電話。打這通電話立場很尷尬就算了,結果我竟然還被罵!我真想詛咒她們這兩家神經病都去死算了,不過,在小杜陪我搬了幾瓶酒後,也沒有精神去山上拔稻草亂釘了。
這件事後,又讓我心情低落了好久,因為我不知道到底她們分手了沒?我想祈禱上天讓她開心,可是我好像沒有這麼大肚量,於是我改乞求上天讓她們分手成功,然後她打電話給我,然後我去彌補她空虛的心。只可惜願望步驟太多,老天爺可能懶得幫我達成,所以我還是一直沒有接到她的電話。
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離聯考只剩半年,小命也只剩下半條,再只是把書放在枕頭底下是沒有用的。而且推薦甄試也要到了,雖然書讀不好,不過好歹也是名校出生,試一試總是會有機會。也很高興的接到她的來信,告訴我說她要報考花蓮的一間國立大學,不過,男人豈能為了兒女私情而改變志向,所以我還是選擇了自己興趣的藝術學院。
我衷心希望我和她都能夠不用聯考,但是一想到她的學校這麼偏僻距離又遠,就又有點希望再給她一次選擇的機會。這麼複雜的心情下,於是我決定要讓老天來決定。最後老天爺讓她去了花蓮,讓我繼續為聯考努力。
在經過了幾波的漣漪後,我知道一定要讓自己的心平靜下來,要不然聯考完我就不得平靜了。但是面對一大堆跟我不熟的書,實在很難跟它們配合,不過還是得把皮擰緊點苦過去。
終於,我的努力沒有白費太多,我還有一間私立大學可以唸,但是我的學校是在台北,跟她所處的花蓮實在是有點距離,而這對於我的小JOG而言,已經是個遙不可及的地方了。
台北果然是個繁華的大城市,到了這個都市叢林,我發現最難的事就是找到自己的定位,這個城市中充滿了孤獨、不安、迷幻、混亂、及一大片的灰暗。
望著那群高樓大廈、五顏六色的燈光,感覺自己好像要被吸進去一樣,不禁讓我停下腳步,深怕自己迷失了方向。到底,我在這數百萬人中算是什麼?而我又在這大城市中處在什麼位置?這是我急需思考的問題,因為總是迷路耽誤了我很多時間。
人都是害怕孤獨的。
在這兒,頭一次體驗到了什麼是離鄉背井的滋味,雖然說我以前就獨立生活過。但是現在離家的距離真的遠了,遠到我失去依靠;遠到我脆弱的時候不知何去何從。
我並不依賴家,我從不認為家是我心靈上的依靠而是她,但是我跟她卻失去了聯絡。失落感讓我想哭,更讓我這個不愛回家的浪子都開始想家、、、
雖然暑假時我曾試著多跟她聯絡,我也早已有了即將遠離的心理準備,但是我還是不知道為何開學後她的手機都打不通,我也不知道她為何不想跟我聯絡,為何不想跟我說說她的新生活。是換新號碼了嗎?那為何不跟我說一聲;是上大學後要忙的事太多了嗎?放屁,我不就閒在這兒想她了嗎?這堆自問自答逼的我快瘋了,但還是沒有用處。
神不知是憐憫我還是要看我好戲、、、
一天,無意間的聽到以前的同學提到她在一個BBS站上的帳號,我欣喜若狂的把死馬當活馬醫,馬上到站上去寫了一封信給她。終於,上天眷顧了我這個無助的可憐人,她回信了,也給了我新手機。
我不知這又是一個新開始,還是又一次的悲哀循環。總之,我不想讓任何的悲觀造成我的猶豫,因為我深怕在這場長跑中,腳步稍稍一停頓,就會被人後來居上。所以我又開始了我的攻勢。
每天一通電話、一封信:這是我的理想,而事實與理想總是有一段差距。我怕太過積極會造成反效果,因為我們的交集已經越來越少了,一直寫信也不知道要寫什麼,講個電話一直在找話題也只是浪費電話錢,最重要的是回應並不熱烈,再怎麼有心的人也會心灰意冷。
所以我只是偶爾一封信、一通短訊,她也只是在想到的時候才會回我。而電話呢,則是到了她要來台北玩的時候,才第一次主動打給我。
大學的第一個耶誕節,是個冷的要命的夜晚,不過街上來來往往的熱鬧人群,一點都不受這刺骨北風的影響,依舊熱情的卿卿我我。
看著這一對對的情侶親密的摟摟抱抱、互相取暖,讓我忽然有一種衝動,想把身旁的她緊緊的抱在懷裡。不過我的理性還是戰勝了感性,因為我知道,在這麼冷的天氣下被打一巴掌是很痛的。
我非常感謝上天給了我這麼一個耶誕禮物,雖然她來台北的主要目的不是來找我,不過我還是願意在這之後戒菸一星期以示謝意。
當我們兩個肩並肩地坐在淡水的河畔上聊天、冷風又呼呼的吹下、讓我們坐的更近,一切就彷彿像是電影中的場景一般。只是美中不足的是,我們都穿的太少了,我不再祈求接下來我可以把她抱在懷裡然後吻她,我只求我可以活著回家不要冷死在這邊。
一個男人在深夜時身旁有個女人,要是他完全沒有任何動作,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他是同性戀,另一種就是他只有五歲。我既然不是同性戀,我們也已經超過姦淫幼童罪的法定年齡,我當然非常期待接下來會發生的事,當她決定要睡我那裡的時候。
當然,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當我發現室友們都很乖的沒有跑出去玩的時候,我除了在心中大罵幾聲幹之外,我決定明天還是開始抽煙。
而且我還在心中發誓,不管我以後的女朋友是不是她,我一定不跟我的女朋友冷戰:那種看的到吃不到的滋味太難受了。
再怎麼後悔也沒用,因為機會走了、、、
她走了之後,任何事似乎還是一樣,我們的感情並沒有因為這次的相聚而突飛猛進。我回到我的生活、她回到她的世界。
我開始懷念起高中時常通電話的那一段日子,雖然結局是她交了男朋友。我不知道為什麼,以前她要打個電話都相當困難,我們還可以開心的談上兩、三個小時,而現在大家都有手機了,卻反而不知道要如何使用。說是電話費的問題是騙人的,因為如果可以,我甘願吃泡麵也要跟她說說話。是因為距離變了吧!所以人也變了,心也變了。我還是一直站在原地等她,只是她早已不知飛向何處了。
我繼續過著我荒唐的生活。每天就是吃喝玩樂,想上課就上課,不想上就睡覺。不過其實我一直都是很想上課的,但是當你交際應酬了一晚後,也只好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回宿舍睡覺。結果,我到大學後還是一樣沒有改變,只是在浪費自己的年輕時光。
胡適說的對「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果然,我大學的第一學期當了一堆,甚至操性還差點不及格,我又得到了「零」了。我開始悔恨那次的耶誕節,要是我早點計劃好,跟朋友借個房間,我至少可以得到她的處女膜啊!應該吧、、、
光是悔恨是沒用的,所以我想我必須好好把握這個寒假。但是想約她出來,可能要等她媽出國旅行,只是她媽並沒有這個打算,所以我也只好等待機會,雖然機會總是「難得」。
不過我更深信「機會掌握在自己手中」,一天朋友相約半夜要去海邊吃炭烤,我大膽的問她要不要偷跑出來一起去,她竟也更大膽的答應了。得到她的答應後,除了全身的細胞在那邊欣喜若狂外,我心想,我再浪費這次機會的話,老天你乾脆劈雷把我打死算了。
老天爺真的是慈悲的,祂知道我應該還是會很垃圾的浪費這次機會,又不想打死我這個可憐的笨蛋,所以祂做了這個決定:被她媽媽發現了,所以她出不來,所以我的如意算盤也沒了。
計劃泡湯的結果,我是很失望,不過我想到她會被她媽媽罵死,所以我還是決定冒著生命危險溜進她家看她。
到她家的時候,怕引擎聲會吵醒她媽媽,我們把車停在巷子口,我自個兒走進去。我們就在她家後面的廚房,隔著鐵窗相會,我像是在探監一樣,還買了個巧克力送她。
而以小說的情節來說,我們這樣應該就叫做幽會,所以我也就隨著氣氛慢慢的靠近她的臉、、、神啊,你一定是故意要捉弄我,先讓我失望,再給我這個寶貴的初吻對不對?
不對!她媽媽出現了。
我不知道她媽媽為什麼這麼準時,因為我根本沒有時間去想,我能做的就是趕緊放低身子靠在牆角,盡量不要被發現。我害怕的連動都不敢動,因為我知道能不被國家特務發現的,大概只有湯姆克魯斯吧!我更害怕她媽媽走出來查看,因為我就得躲到後面的田裡面趴著了。
所幸她媽媽輕視我這個敵手,並沒有這樣做。於是我脫下鞋子,慢慢的繞到前面。
很好,沒被發現,衝!
我像是諾曼地登陸的美國大兵一樣,深怕腳步一個慢下來,就會就地陣亡。而我那些朋友更是高手,他們看到我光著腳、手上拎著鞋的飛奔過來,還以為她媽媽拿著菜刀追過來了,馬上掉頭、發動引擎準備逃跑。最後,我始終沒有什麼事,她也以簡單的理由瞞混過去。
這次事件之後,一直在我心中激盪不已。我覺得這會不會是個曙光,她要跟我出來耶,而且是半夜喔!我又傻傻的開始衡量我們之間的可能性,我們有可能突破這層關係嗎?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會答應我是因為被關瘋了,所以想出來透透氣,還是因為「是我」的關係。總之這次之後,我又起了跟她告白的念頭,雖然這次事件還是個鬧劇。
我拖拖拉拉反反覆覆思考了好久,我覺得再想下去也沒有用。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我認為自己累了。事情總是需要明朗化,否則保有再多的空間也沒有用。於是我打電話給她。
「妳要不要跟我在一起」我不給自己再後悔的空間,第一句話我就這麼問她,雖然這九個字講了我大約五分鐘。
答案是否定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認為我的付出夠多了,但,不過是我自做多情罷了。
她說
「你的付出算是最多的,但不是最多。」好棒的一句話。
「我對你的感情只能到此,這已經是我的極限了。」這句更絕。
「你的付出讓我很感動,但不是心動。」這真是天下第一大諷刺。
講了一個多小時,我只記得這幾句話,因為再多的理由對我而言,都是一樣的。不管這理由有多好、多爛、多讓我不可反駁、多讓我不可置信都一樣。反正重點就是「否定」。否定、否定、否定!
一個否定的答案,否定了我這五年,否定了我的青春,否定了我的一切。我長的的確不高,我認了;我的臉也不帥,我認了;我是個窮小子,我也認了。我從不認為先天上的不足,會是我比不上她的原因。我總認為有努力就會有收穫,我總認為時間就是我能給她的最大付出。但是這次,我真的認了。
我的一切都被否定了,我只是花了五年的時間去追一個夢罷了。
夢醒了,頭腦也清醒多了,發現自己還活著,真是令人慶幸。因為前一晚為了讓自己睡著,手邊又沒有酒可以買醉,於是就一口氣把一整包菸都抽完,抽到整個人像是要昏死一樣,才昏睡過去。
有了這次經驗,我決定以後不要再做如此的傻事,因為我發現與其愛她,我不如多愛自己一點。愛自己,我能得到健康;而愛她,我能得到什麼呢?
我以為我對她的好她能了解,看來不是;我把她當成我今生的女人,看來不是;我以為我只差了臨門一腳;看來不是;到底我打這通電話是對是錯?我不知道、、、
我們以後還是朋友嗎?我不知道、、、
對或錯有什麼意義嗎?沒有,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答案罷了。總覺得是自己沒有看清,而草率作了這麼個決定,才導致現在這種狀況。
我開始思考該不該再打電話給她?我很想再把心裡最後的一些話告訴她,但卻又害怕這還是我在自作多情,是自己最後低微的自尊心作祟吧!
於是我想了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傳短訊。
我告訴她,我還有些話想對她說,如果她想聽,就打電話給我。
等待的答案是「零」。沒有回電,也沒有回短訊,完完全全一點回音也沒有。失望嗎?不,或許我早已絕望了吧!只可惜心中的話講不出去,不過也沒差啦!反正有講沒講都一樣,有個完整的句點和無聲無息的結束還不都是結束,或許無言的結局對我的悲哀而言是理所當然的。
說她無情無義嗎?管她的,只要自認問心無愧就好,本來這種事就是不能勉強的,我已經盡力了!既然得不到上天的憐憫,那也就算了。
於是我決定這輩子不再打電話給她。
決定不再打電話給她,並非勉強自己耍帥,而是自己真的不想打電話給她,也覺得沒有必要。
「還是朋友、、、」笑話!全靠我在維持的朋友關係,我想她是沒資格說這句話的。
我只能說,我累了!不是追她追累了,而是「好朋友遊戲」演累了。男子漢大丈夫就是要提的起放的下,今天妳連一點誠意都沒有,我何必再花心思在妳身上?管他什麼好朋友的感情;管他這段情走了五年還十年的時間。反正那都是假的。
我開始討厭起她,因為我不想再討厭我自己。
當好朋友就很好啊!要是以前的我一定會覺得說:可以啊,這種事就是要慢慢來。但是現在,哼!放屁!這五年來妳有把我當作朋友嗎?妳有關心過我嗎?我失意的時候妳有問候過我嗎?在我真心為妳付出的時候,妳有給過我一個真心的謝謝嗎?妳有哪一次不是把我的拚命,當成是理所當然嗎?這樣的妳,有臉跟我說妳是我的「好朋友」嗎?
可惡的是過幾天,一個令人厭惡的節日又剛好來到,那就該死的情人節。在深夜依舊睡不著的我,接到了她的短訊。
「我知道你很難過、、、但是,情人節快樂。」我差點沒有把手機當場摔爛,因為我想到我還是必須回訊罵她,我一定要讓這個沒見過壞人的小女孩知道,叔叔我不是好惹的。我告訴她,除非她主動打電話給我,不然我這輩子不會再找她。果然,初生之犢不畏虎,我始終沒有接到她的電話。
還是一句話,失戀歸失戀,日子還是要照過。雖然這樣好像不算是失戀、、、
新學期開始了,但我還是振作不太起來,我還是在那邊死心塌地的等著她的電話。我菸越抽越大,玩的也越來越瘋,因為我只要一停下動作,我又會想起她。
雖然人家說大學就是要玩,但是我想沒有人玩的跟我一樣兇,每天的生活就是吃喝玩樂,然後睡覺,睡醒後又開始盤算著今天要去哪裡殺時間,過著有今天沒明天的生活。
曠課算什麼?都說是大學生了;期中考算什麼?唱歌唱完再直接去考時間還剛好;錢算什麼?有本事玩,就要有本事吃泡麵。那我算什麼?我就這樣像個瘋子一樣,過了那一段荒唐的日子。
結果,我還是不懂得自愛。
我決定不能再像個行尸走肉般的過日子,我要過自己的新生活,於是我打算將她永遠的封印在我心中最深處。我決定把朋友的話牢記心頭,建立起新的人生觀,這第一點就是:女人嘛,不過是用來睡的。
為了實踐我的新人生觀,我開始重新注意我週遭的女生,看有沒有可以抓來睡的。於是,我開始追我們班的四大班花之一,但是後來班花的男朋友說要揍我,我也不想為了區區一個班花去幹一場架,所以就作罷。這時我才發覺,我到底在做什麼啊?
我為了讓自己改變,讓自己忘了她,我竟做出一堆無理取鬧的事!我最愛的人不就是她了嗎?要是我就這樣亂七八糟的放棄,那我還算什麼?我還算個男人嗎?我難道就只有這樣嗎?
我還是愛她的。
很快的,春假來了。我們又同樣的都回到家中,度過這一個禮拜的假。雖然跟她的距離從三小時的自強號,變成十分鐘的摩托車,不過我想我還是不會去找她,因為我不想變成一個說一套做一套的傢伙。只是不知道這是不是我的真心,還是根本就只是在賭氣罷了。
反正我已經下定決心了!除非她來找我,否則這輩子別想再見到我。但是說歸說,心中還是真的希望能夠接到她的電話。
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三天過去了,春假都快結束了,我的等待也快落空了。
她真的不理我了嗎?還是她也在等我電話?我又開始了我一貫的無意義的自問自答,不過這種事情其實沒有我想的那麼複雜,她會找我就是會找我,不會就是不會,我只是對這個剛好來到的假期有著太多的期待罷了。
不過,事情總是會峰迴路轉不是嗎?
我不知是要怪阿飛還是要恨我自己,或是說我應該向他道謝,因為他對我的優柔寡斷給了我一句話:「骨氣能當飯吃嗎?」這真是一句了不起的話啊,更了不起的是我竟然聽了。
結果,這個卡住的結,最後還是由我主動去拉動它,雖然好像根本就是我搞出來的麻煩。
所以說,她在我生命中消失了這一陣子,最後還是重新出現在我的人生。而且現在,她就在我眼前,因為我到了她家的巷子口。
我給了她一通短訓,告訴她我等她十分鐘,如果她不出現,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最後,她出現了。
「妳媽准妳出來喔?」我這智障,這不是廢話嗎?
「嗯,我有跟她說、、、還有之前的事也有跟她講、、、」
好了,這不是重點,快問她最近過的怎麼樣啊!快告訴她其實我還愛她啊!
「喔,那妳吃飽沒?」靠!我真想一拳打死我自己,智障啊!
「早就吃了啊,你還沒吃嗎?」
好了啦!快告訴她她還是我的最愛,別再廢話下去了啦!
「我、、、」對!就是這樣,跟她說我還是愛妳。
「我們剛去烤肉玩回來,還沒回家。」
天啊!
回到家後,除了後悔還是後悔,不過都說是後悔了,那就還是一句老話:千金難買早知道。都已經是大學生了,都已經跟她經過這麼多事了,都已經想好要講什麼了,都已經、、、馬的,都已經過去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很滿足,我已經見到她一面了,我又跟她說說話了,這就夠了。只是我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或許對她而言、、、算了,我不想在想下去了,因為每次只要悲觀的想,我就會想哭,而要是樂觀的想,到最後我還是會哭。
所以,在接到她的短訓之前,我還是一直鬱鬱寡歡。我從沒想到說她會傳短訓給我,她傳了。
「今天見到你、、、讓我覺得很感動,也很幸福ㄋ、、、」我從沒想到她會說這些,她說了。
只是我也從沒想到說,她會不跟我聯絡是因為,我在生氣?「你以後不要再生我這麼大的氣了好嗎?」
什麼跟什麼啊!自從我跟妳告白後,心裡做了這麼多的掙扎,想了這麼多的骨氣、自尊、及狗屁大道理,才決定不再打電話給妳,而妳竟然、、、竟然就只以為我在生妳的氣?
我真不知道到底是我智障還是她智障,這真是讓我又好氣又好笑,不過,反正事情都過去了,我雖然差點就跟她這輩子井水不犯河水,不過好險,故事還是可以繼續寫下去。
春假過完後,我覺得我的悲劇開始好轉了。我不再沒有目標的過生活,我開始去完成我高中時候就想做的事,那就是組一個樂團。我跟誠仔組了一個兩人樂團,我是主唱兼吉他,他是貝斯手。誠仔是我在宿舍屋頂抽煙時認識的,是個火爆浪子,因為認識他的第一天,他正用手機對著他的馬子狂罵。所以當我嗆他說他不敢剃光頭時,他就剃了,然後第二天他就拿著推刀跑來我房間,也把我給剃了。也於是我們就一起以光頭立誓,表示我們的友情堅定與組樂團的決心,隨後我們以自己浪蕩的生活方式及對未來不定的渺茫,取了個「迷亂」的團名。
我們更大召旗鼓,號召朋友一起成立一個新的熱音社。當半小時之內,五十人的連署民單就出爐的時候,我差點沒感動的落下淚來。知道朋友們都這麼的支持我、為我加油,真讓我覺得:這件事好像可以很順利、很成功。雖然這麼說可能有點對不起人,不過,再多人的鼓勵對我而言,還是比不上她的一通短訓。當她說:「祝你們的樂團能成功,希望明年能在墾丁看到你。」此時,我早已在心中給了她一個承諾,不管一年兩年,我一定要讓妳在春天吶喊上看到我!
不管她的想法是如何,至少這件事讓我找到了真正的新生活。每天提到的都是樂團的事,每天晚上待的地方就是學校那間破爛的練團室,我終於知道有目標的生活原來可以這麼有意義,雖然說她一直是我最大的目標,可是一個無法努力的目標算什麼呢?她太遠了,而練團室就在宿舍底下。
不過,她仍然一直是我心靈上最大的依靠。人說:「心目中的女神」這句話是真的,你可以為了她赴湯蹈火在所不惜。所以說,不管練團多苦多悶,只要想到她的那句祝福,我就能鼓起全部的動力。
「給不給看你的光頭啊?我星期六晚上到士林時,可別沒時間陪我喔、、、」這段有意義的日子過了一個多月後,我又接到了她的短訊,當看到這幾句話時,我高興的差點沒把好不容易長一點出來的皮毛再給剃了!哈哈哈,總算該我走好運了吧!於是我再次告示老天爺,如果這次您肯挺我,我仍願意不繼前嫌地,再戒菸一個禮拜!
然而星期六夜半,我還是繼續在這宿舍屋頂抽著我的煙,因為她放我鴿子了。看著台北市烏煙瘴氣的夜空,似乎可以看到老天爺裝著一副無辜的表情對我說:「我以盡力了。」
馬的,你盡力了,難道我不是嗎?我這幾年還不夠盡力嗎?
她算什麼?為什麼她可以讓我在漫畫店等了五個小時?為什麼她可以隨便一句沒捷運了,就放我鴿子?為什麼她可以說不想讓她朋友擔心,就阻止我去載她?
她今晚人在台北啊!而我卻只能坐在這裡想著她在做什麼;我卻只能坐在這裡猜測她的「朋友」是男是女;我卻只能坐在這打電話跟我朋友說房間不用借了;我卻只能,坐在這個又小又爛又有蟑螂的練團室跟著誠仔喝著我她媽的酒。
喝酒除了傷身外什麼屁用都沒有!酒醒後,她已經走了。而我又開始賭氣的想說:我再也不想理她了。
可是過沒多久,當接到她的短訊時,我還是心軟了。
「我出車禍了,人在慈濟、、、」。
「花蓮ㄝ,你智障喔!」
「別這麼衝動啦!母親節ㄝ,你不是要回家嗎?」
「她有這麼重要嗎?她有這麼重視你嗎?」
「你先想想,今天要是你出車禍的話,她會來台北啊?」
朋友們一句一句的勸說,阻止了我馬上去坐火車的念頭,但是不管朋友怎麼勸,我還是停不下飛往花蓮的心。我也知道她一定是被男生載出去玩,我也知道其實我去了也只是浪費力氣,我也知道我得去拍廣告學的作業,我更知道我已經答應老媽母親節要回去的了。但是不管怎麼說,我要是不去,我還有資格說我多麼愛她嗎?
尤其是當電話中聽到她的聲音時,我根本想不到這麼多了。
傷到脊椎!?
出院後還要穿半年的鐵衣!?
這太、、、一個女生ㄝ,穿那種那麼重的東西、、、還要每天穿著穿半年!?想到這裡,我根本就想先去殺了那個載她的傢伙!馬的,騎車騎那麼快是很帥嗎?我這麼愛護的一個女生,竟然被你這個傢伙騎太快壓車壓不下去而害她變成這樣!?
「先看她比較重要啦!你先去看看問個清楚,如果你決定要扁人再打電話給我,我就坐車過去。」誠仔不愧是我的好團員,要不是誠仔這麼勸我,我可能會帶著我的大鎖去砸在那個傢伙的頭上。不過誠仔說的對,我去花蓮的目的不是要去扁人,我也沒時間管那麼多了!我只問自己,我想見她嗎?
我想見她,所以我人到醫院了。
一進病房就看到她躺在床上,一旁則是她媽媽一臉凝重的坐在旁邊,一副就是想罵又不能罵的樣子,害我覺得很尷尬。不過其實讓我更尷尬的是,為什麼會有一個男生在這邊?
嗯,是她哥嗎?應該不是啊,從沒聽她說過;還是那個載她的男生?更不可能啊,具消息人士說,那傢伙傷的更重,連脖子都差點斷了,所以我才打消扁他的念頭啊!
「過來坐啊,這個是我的朋友」朋友?哪一種朋友?ㄟ,妳這樣講到底是我該離開還是留下呢?我忽然有一種想閃人了的念頭。
不過管她的!我都到這裡了,總不能說看一眼就走吧!於是我就當那傢伙不存在似的,先把剛買的兩朵花分送給她和她媽媽:雖然每逢佳節花就不便宜,不過還是得多買一朵討好一下人家的媽媽ㄇ。然後很自然的坐在一旁,坐了一個下午。
下午,她就出院了。那位男士倒是很體貼的還開車載她們回學校宿舍,真是令人摸不著頭緒的關係匪淺啊!原本她問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回去,晚上可以住那邊,我想說:妳已經有人陪了,用不著像是施捨似的來關心我吧。我就拒絕了;她又問我說那明天再去找她好嗎?我只說:好、看看、我再打電話給妳。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態度這麼冷淡,可能有點賭氣吧!只覺得渾身不自在的,想趕快回台北。所以,第二天我失約了。
坐在往台北的火車上,望著窗外細雨濛濛的天空,和手上那支似乎不會轉動的錶、、、這趟路好遠啊!遠到我多的是時間來整理自己凌亂的思緒。
我終於知道,就是因為這段距離太遠了,所以讓我像是逃跑似的想趕緊逃回台北。她已經遠到是一個陌生的她了,雖然我們還是可以聊天,雖然她的笑容和我印象中的那個樣子還是相同。但是她對我而言、我對她而言,卻再也什麼都不是了。
當她們三個聊著天,講了一堆我從未聽過的人名、地名、事情,而我卻只能坐在一旁陪笑而插不上半句的那一刻,我才突然發現到,我跟她真的太遠了。她的生活、她的朋友、她的任何事,我竟然都不了解。自以為跟她靠的很近,但我卻什麼都不了解。
上大學後,離開家了。她在花蓮我在台北,不只距離遠了,連心也遠了、、、而我竟然到這個時候才發覺到。
拿起手機,看著她剛傳來的短訊:「怎麼突然說走就走、、、是因為廣告作業嗎?」除了在心中笑罵一聲智障外,呵呵!我們果然已經是不同世界的人了。
再見了,花蓮;再見了,我最愛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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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台北後,很快的就學期末了,除了忙著準備考試、作業、和樂團外,失落感更是讓我的腦中忙著空白、忙著抽煙、和忙著從酒醒的早晨走出烏煙瘴氣的練團室。最後,學期結束了、熱音社被學校否決了、還有我的廣告學也當了。
期末考後的第二天早上,我醒在朋友的家中。望著床上還在熟睡的女人,回想著昨天令人不敢置信的一天,我點起了一根菸。
一根菸的時間,可以很長也可以很短。約她出來、、、中午見面、、、騎車去陽明山、、、晚上到天母吃飯、、、她說晚上可以不回家、、、打電話跟朋友借房間、、、看著電視聊天、、、洗完澡準備上床睡覺、、、她靠過來、、、我抱著她、、、然後,我慢慢脫去她的衣服、、、
菸熄了,我卻想到了另一個女人的臉。一個曾讓我又愛又恨的女人的臉,一個曾讓我付出全部生命的女人的臉,一個離我好遠好遠的女人的臉。
複雜的情緒交織在我的心頭,好似一個重重的結壓在我心頭。
帶著這個死結,我回家了。
然後,我交了女朋友。
「你有沒有想我啊?」
嗯。
「我好想你喔!」
嗯,我也是。
電話那端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也是我的第一個女人,只是我很清楚,我愛的不是她。
我知道自己該好好愛現在這個女人,我也知道自己該忘了以前那個女人,只是人的心是不會騙人的,不管我怎麼想,我還是很清楚自己愛的是誰?
我的女朋友對我很好,而且我也感覺的出來她是真的很愛我,只是她對我越好,越讓我感到壓力。我深覺得自己實在是對不起她,又不知道該不該繼續下去。
其實我們在一起的時候真的是挺幸福的,因為她是個很好相處的人,朋友們也都很羨慕我,只是我實在是太爛了,我還是優柔寡斷的做不出決定。
我知道我要的不是她,但是我卻又沉溺在幸福感中而不知所措。是該放棄這段幸福嗎?但是我怕到時候得到的只是一場空。是該好好的繼續下去嗎?但是我的心中卻總是存在著另一個女人。
在這段感情中,我越幸福的背後,我就越痛苦。要是那時能堅持點就好了,我常這樣想。靠!可是你都把人家吃了,現在說這些算什麼?腦中天使與惡魔的爭論聲吵的我夜夜難眠。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我只知道我對不起所有人。我對不起我的女朋友,因為我還愛著別人;我也對不起我自己,因為我欺騙了自己;我更是沒有臉再去面對她,因為有女朋友的我要用什麼臉去跟她說:我最愛的是妳?
我失敗了,我的感情世界簡直一團亂。我好想回去,回到那個單純愛著一個女孩的小男孩。
暑假快結束時,我終於鼓起勇氣承認失敗。我結束了這段戀情。
那兩天她騙她媽說要回學校做作業,然後跑來屏東玩,要回去時飛機停飛了,我要她老實的跟她媽說,結果她媽媽很生氣,要她馬上回家。我在陪她坐車上台北時,我提出來了。
我說:「對不起,我不夠愛妳、、、」
我知道我沒有辦法去再為這段情做什麼努力,既然她家人反對,我自知我不想去努力。
我對我的自私感到抱歉,但是這是必要的。因為我知道今天不說,總有一天結果還是會這樣。
她哭了,一路上哭回台北。
我沒有哭,並不是不感到悲傷,只是我覺得我從來沒有這麼清醒過。我總算確立了自己的心情。
我曾經以為自己喜歡上了她,不過我只是喜歡上那種戀愛的感覺罷了。我如果再繼續下去,那我是更自私而已。
不愛她,就不要再耽誤她了、、、這是我給自己的免罪符。只是我打從一開始就對不起她了。
就這樣,這段戀情結束了。
不久,就開學了、、、
開學後,我升上二年級了。忽然覺得時間好快,覺得高中時代彷彿就在昨天,彷彿昨天還在笑凡仔去唸警專,轉眼間他就快要出來賺錢了。而我,還在這邊浮浮沉沉不知何去何從、、、
大學第二年的生活,忽然覺得變了好多。自從搬出宿舍後,已經不再是像以前一樣,和朋友們成天黏在一起。中午吃飯時,不再是回到宿舍和大家一起看電視聊天,而只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在校園遊蕩角落抽煙。放學後,不再是回宿舍換球鞋到球場打球,而只有我的小JOG陪著我待在塞車的大馬路上。
樂團呢?也步入要解散的命運。誠仔交女朋友後,像是變了一個人,以前那個拿著手機對馬子狂罵的誠仔已經不復在了,現在只是個對女朋友百依百順根本沒有時間練團的傢伙。或許是他真的很愛她吧!我就是想到這一點,所以我也不想去說他什麼。唉!朋友就是這樣吧!所以才有人說:君子之交,淡淡如水吧!
我變得很孤單,讓我覺得很失落。誰說大學交不到好朋友,我以為我不一樣,我以為我們以前住宿時大家媽機來媽機去,真的是很好的朋友。不過,人生就是這樣吧!如果媽機這麼好找,那也沒什麼好珍貴的了,不是嗎?
我又開始想起她、、、
她現在過的好嗎?
身體好了嗎?
她交男朋友了嗎?
於是,我打電話給了她。
每次總是這樣,她在我生命中一下子消失,卻又一定會像是撿回來的一樣再出現。
就這樣,我們又開始聯絡。
她當我是好朋友吧!我不管,我下定決心要再開始追她!
經過了這麼多事,經過了這麼多年。再也沒有什麼事可以動搖我愛她的心。雖然我知道現階段要和她在一起已經是不可能的了,這麼遠的距離,就像她說過的:在一起又怎樣呢?是啊!對她而言我或許還比不上一個能天天陪她的同班男生。我也不知道我在追求什麼,我只知道我想她,我愛她,只要能見她一面,什麼我都可以放棄。
以後的事會如何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現在無時無刻都在想她。翻翻以前的日記,她總是讓我傷心難過,不過也有很多的會心一笑。回想從前的往事,我與她的故事像是電影一樣起伏不斷,有喜有樂有苦有悲。我不知道這段故事會到何時,也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只是我停不下我的腳步,因為我知道這是我這一生最重要的事。
十二月二十八號,是她的生日。
晚上十一點鐘,我拋開了一切到了花蓮,沒有計劃的我只能坐在車站前的麵店等著她的電話,我不期待會有什麼好事發生,因為我早已知道老天從來沒幫過我,不過我沒必要考慮那麼多,因為我只想在她生日時能見她一面而已,只是我還是得考慮一下等一下要睡車站還是網咖。
半夜三點,終於等到了她。
雖然有點生氣,不過、、、至少見到了她。這就夠了,不是嗎?
這個朦朧朧的黎明破曉
冷颼颼的風呼呼的吹著我的頭痛欲裂
失神的腦袋瓜讓我說出隱藏在心中已久的話
過分美麗的氣氛也讓她變得不知所措
所以
在一個淡藍色的天空及昏暗的冬陽
在一個太過恰當的空氣中於我追她的第六年
我吻了她、、、
She's got a smile that it seems to me
Reminds me of childhood memories
Where everything was as fresh as the bright blue sky
Now and then when I see her face
She takes me away to that special place
and if I stay too long I'd probably break down and cry
Oh oh oh oh sweet child of mine
Oh oh oh oh sweet love of mine
She's got eyes of the bluest sky
as if they thought of rain
I hate to look into those eyes and see an ounce of pain
Her hair reminds me of a warm safe place
where as a child I'd hide
and pray for the thunder and the rain to quietly pass me by
Oh oh oh oh sweet child of mine
Oh oh oh oh sweet love of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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