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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有幾次比較晚回家 大概11點到12點之間吧 因為我爸媽都很早稅 所以這樣已經算很晚了 然後我爸就有點不高興 認為這樣是很自私的行為 怎麼說呢? 他說我們一家人算是一個團體 我個人晚歸的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作息 他說我晚回來 他會睡不好 一方面擔心一方面被我吵醒 所以我爸叫我以後不可以在這麼晚回來 當時聽是有點不高興 因為我也想要有點自由 但冷靜想想 我爸說的並沒有錯 我真的影響到他了 他睡不好 有時候會引起痛風 是滿糟糕的 但我真的很想跟同學們多出去玩玩 之前一次是去漁人碼頭 還有去夜市吃宵夜的話也會很晚 一方面也是因為我住木柵 又沒有機車 就得依賴公車 這個時候 我同學就會慫恿我住宿 我們班住宿舍的 比較起來 真的自由很多 他們可以臨時去吃宵夜 可以臨時決定衝上貓空 可以睡很晚 可以半夜被蚊子吵醒就去打電動 實在是羨煞人的生活啊 (基於我們這學期是玩樂的最後機會) 但如果我真的因為以上的理由而住宿 實在是太奇怪了 明明家就在台北啊 而且離台大又不會很遠 簡單的說 我現在想住宿只純粹為了怠惰 為了玩樂 為了脫離家裡的管教 所以當我真的住宿的話 後果應該不堪設想 更何況學校女生宿舍嚴重不足 我這個台北人沒什麼正當理由去擠吧 所以說 我還是理智一點住家裡吧 還是聽聽老爸老媽的話 早點回家吧 雖然心裡仍然嚮往住宿舍 這樣說好了 住家裡的人有其權利義務 權力是 家事不用全部自己做 受家人照顧 沒有室友要顧及 義務是 要考慮家人 要幫忙家事 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住宿舍的人也有權利義務 權力是 可以很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時間 義務是 要自己照顧自己 要跟室友和平共處 對自己負責 所以住宿的人的權力來自於他較沉重的義務 因此他們的權力是應得的 說了半天 我只是在檢討我最近的生活罷了 想找出一個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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