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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bbbbbbbbb (@@a)》之銘言: : ※ 引述《KMar (洛克馬)》之銘言: : : 他可能有帶手套 : 他鑑識是用肉眼看一看 這樣是對的嘛?? : 用肉眼看指紋.. 那.. 我要警察幹嘛?? 我家以前被偷過一次,當時有不少警員來, 至少不是兩個,他們真的有拿個刷子,拍個照,可是好像沒有收集指紋, 看看有沒有指紋啥的,不過他也說很難找到指紋去比對。 然後那時我們家附近在做捷運工程,也很多外勞之類的, 應該是說,在那邊出入人口很雜,又沒被偷什麼東西就算了。 : : 公文往返的時間....分局偵查隊真的無法幫你比對 orz : 我請人去抱怨 分局長馬上打電話給我 : 說應該不會那麼久 那前一天警員是把我當白癡嘛 : 我真的很不想去找關係來處理 : 但是警察息事寧人的態度 真的很令我不滿 : 因為我是個學生就活該倒楣被偷? 學生是弱勢團體...... : : 有點不想吐自己的槽 可是我看完之後覺得分局偵查隊不太把這件事情當一回事... : : 也許是他們手上還有其他案子在忙 所以沒有立刻去調閱監視器 : : 不過基本上流程就是這樣...剩下的只有等待了... : : 希望你的資料有備份~ 不會因為可惡的小偷耽誤到研究啊 orz : 唉~~ : 分局長跟我說我看完的隔天警員就要去調監視器了 : 也不知道是護短還是啥 反正他一開始說的話 讓我完全不相信他了 這就是公家單位阿,當然護短,不然他應該也有責任吧(連坐之類的), 除非有XXX署長市長震怒啦,不然就是官官相護那樣,大家都沒責任落個輕鬆, 個人觀察結果感覺警察在台灣好像是最被瞧不起的第二個職業吧(勿戰), 第一個應該是立法委員 orz 但是也是有好警察,不過很少很少很少很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2.145
smil:記者應該可以排第三 08/29 15:21
KMar:看來我要被你們瞧不起了 哭哭 08/29 17:59
molin:QQ 08/29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