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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團體「場地協調」流程公告 一、 目的:為了讓學生團體透過協調方式,有效率使用場地,所以循例由學生會協助,進行「場地協調」流程並公告。 二、 適用對象:本校學生社團及系學會 三、 場地使用期間:94年2月21日至6月10日期間 四、 可使用場地: (1) 四維堂、風雩樓雲岫廳 (2) 資訊大樓(動態活動使用)地下一樓及一樓、綜合院館(靜態活動使用)南棟二、三、四樓、大智樓、社團攤位展示區(10個攤位)。 (3) 為利場地協調之進行,綜合院館與資訊大樓之教室,只有「固定社課」(即每週有定期課程)之學生團體才需填寫需求表,其他活動的場地需求,請於場協結束後(預定於2月21日起)自行進行「線上登記」(由政大首頁「在校學生」→「校內場地租借系統」)。 * 登記四維堂及雲岫廳場地者,請勿與附件中之行政單位需求表之時間衝突。 五、 場地協調流程: (1) 請依照本公告附件之表格,填寫場地需求表,並請於94年2月12日下午5點前將需求表email至學生會信箱:st0101@nccu.edu.tw,逾期即不再受理。 (2) 2月15日(星期二)上午9點半,在行政大樓七樓第五會議室召開「場地協調會」。場協後,獲得使用四維堂與雲岫廳之學生團體,請於2月18日(星期五)前,親自至課外組辦公室洽輔導老師進行「線上登記」,未完成線上登記者,視同自動放棄使用之機會。 (3) 場協結束後,自2月21日起,各社團即可自行做「線上登記」(由政大首頁「在校學生」→「校內場地租借系統」)。 六、 聯絡電話: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會辦公室(分機:67150),或社團部徐同學:0930407036,或課外活動組張老師(分機:62238)、林老師(分機:62231) 課外活動組 -- │ ╭ ╰╮ ─┼─ ╭╮ ╰╮ ╮│╮ │ │ ┬─┴┬ ┼ ╭┼╯─┬─ﴠ │││ ╭┤ │ │ │─┴─ ╯│ │ ╰╮╭╯│╰┬ 鸞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1.46